黎嘉岑常说一句话:“我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就是考到X中。”是的,考到B市对她而言是一次重生的机会。把过去的所有清零,重新开始。
由于学校离家较远,而学校没有宿舍,在高一开学前,有位同学主动和她取得联系,想说一起租套房子,一起住。黎嘉岑听了当然很乐意,毕竟找房子不容易,现在又有现成的了。而那位同学就是后来黎嘉岑的同桌,欧予文。
开学大家互相认识后,发现,这班孩子太可爱了!由于初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黎嘉岑在没搞清楚周围环境同学状况前,表现的非常腼腆,和同学们的热情截然不同。不过她同桌兼舍友欧予文也是个开朗的女孩,和同学们相处时也会照顾一下她,顺便带动气氛,久了自然就熟了。
后来她又认识了宋絮笙,一个也在找房子的姑娘,于是乎,大家都是同学,那就一起住吧!
于是宿舍有多了一位新伙伴。住在一起,不出三天,完全熟稔。毕竟大清早一起床就看到对方眼里还带着眼屎的惺忪睡眼,自然而然感觉就亲切了。
每天早上都是如此,闹钟一响,腾的一下都坐起来,迷迷糊糊找拖鞋的找拖鞋,找眼镜的找眼镜。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向马桶,先抢先赢。接着就是匆匆忙忙的刷牙洗脸,换衣服,穿鞋子,出门,跑到校门旁的烘焙店里,买份早餐。在开始没命的爬山,是的爬山,X中的海拔较高,坐落于小山坡上。
以上指的是高一时。
以下,是高三,自动带入嘀嘀咕咕的音量。
第一次闹钟响,欧予文没醒。
黎嘉岑:“几点了?”
宋絮笙:“嗯。。7点。。。”
“哦,再睡五分钟。。。”
“嗯。。。”
第二次闹钟响,欧予文没醒。
“几点了?”
“7点半。。。第一节什么课?”
“草。。英语。。。算了第一节课不去了。8点15起。。。”
“嗯。。。”
第三次闹钟响,黎嘉岑皱眉,欧予文,宋絮笙没醒。
第四次闹钟响,黎嘉岑略火大,欧予文,宋絮笙依旧没醒。
第五次闹钟响,
“****!!你就不能把闹钟关了吗!!”黎嘉岑捶床怒吼。
“哦哦哦。。。 好好好。。。。”宋絮笙默默应声道。
“****。。10点了。。。”欧予文惊醒。
“啊****!算了,早上不去了!把闹钟给我关了!”。。。。。。
于是乎,一星期五天能看到她们仨三天就很不错了!若问,班主任怎么不管呢!答曰:“班主任口已干,心已死。”
若她们某日早点到,是会引起围观的,无论是科任老师或者小伙伴们都会来一句:“哟!今天起得真早啊!”
刚开始黎嘉岑还会不好意思,久了,只是厚脸皮的挑挑眉,咧嘴一笑,回道:“那是!”
至于高二,则是所有转变的开始。
黎嘉岑骨子里就不是什么乖乖牌,思想叛逆,但她长得却是一副乖乖牌的脸,以至于一直以来都是好孩子的形象。再加上在陌生人面前很能装,总是带着谦逊和羞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