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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玫瑰的思念(1)

夜夜秋雨孤灯下

秋夜、凄风凉雨、孤灯下消瘦的身影。

依窗渐感凉意,萧瑟的秋风,抖落了窗台上秋菊零碎的花瓣,花瓣恣意的随风飘散在绵绵的秋雨里貌似飘零的花瓣雨,落在我的眼前,像我的情衷、牵引着我!

关于你的记忆,已遗忘成了片断,却也能让我的心隐隐发疼。清眸流盼时,堕落在了转回里。想当初选择分开的那一刻,心已破碎了。曾经的温柔、曾经的美好、都如涛涛而逝的江水,一去不复返了,只留下一些凄美的回忆,让我在这些凄风凉雨的夜晚,去追忆、去回味,幽幽缱绻在了清愁里。痛惜于凌乱不堪的心每回忆一次就受伤一次。

还记得在分手时彼此说的不能再回头,怕一个不经意的回头带不走属于我们曾经幸福的回忆,不管是多情的、痴情的、都已不在属于你我,你带走了所有属于你的一切,却没有将你从我的脑海里抹去,事隔多年,你的影子一直遗留在我的脑海里,搁浅在我的心里!

多么希望,有一个美好的开端,便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还记得最初的相逢,融化了一个秋夜的寒意,朦胧的感觉仿佛是开在春天夜晚的花朵散发出的淡淡幽香,仿佛是在一片春天的森林里,突然传来的悠扬柔和的乐曲,那是一个泛着殷红的葡萄酒和桔黄色的灯光的梦幻般的夜,醉意朦胧中,你说你从来就喜欢干坏事,而且现在就想干,我说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太压抑自己,你接着说我会吃惊的,我说不会,转眼看你的时候,发觉你用一种从未有过的眼神盯着我,温柔地对我说:“闭上你的眼睛”我机械地闭上眼睛,你说再紧一点,我干脆伸出两个手捂住双眼,突然,我感到一阵灼热的气息伴着急促呼吸……,我一下子从醉意中清醒过来,激动得浑身颤抖,我如何也没有想到,幸福一刹那会降临到我的头上,在那样静谧的夜晚,心突然跃过了所有的含蓄和时空,贴得那么严,那么紧,那一杯满满的葡萄酒已恍如把我带入了另一个温馨而美丽的世界!

当心与心在一次偶尔的碰撞,闪现出的情感火花温暖了我们那颗青涩的心房,我们相恋了,从相遇、相识、相谈、相知、相思……一路走来,所有的情景如诗如画,如闲筝在旷夜里弹奏的那曲千古不变幽雅婉转,情意悠长。

多么希望每个温馨、简朴的夜,很深很深,很长很长,永远也走不到边缘!

还记得那是一个风清云淡的夜晚,温柔的风吹送着月光温暖的气息,我们并肩走在寂静的林间小道上,你说你每天清晨经过这个路口,都会朝我家窗台上张望,依稀间总能看见我低头在窗前梳妆的模样。

我愣住了,随后笑意不可掩饰的荡漾唇边,我说应该是你看错了,你却固执的牵着我的手非要上我家看个究竟。

窗前的书桌上,井然有序的排得满满的书,你说这是你第一次走进女孩子的房间,你说没想到女孩子的房间除了有淡淡的花香外也有浓浓的书香,你目光扫视着房间的每个角落,最后停留在了窗台上,回眸冲我淡淡一笑顿时明白,原来在窗前梳妆的不是一个人,而是那朵迎风而立的菊花。你释然的开怀畅笑拉起我的手说:“你瞧我,多傻!怎么把一朵花儿看成我的秋秋呢?”就在那一刻,你激情盎然,你说等到选科后要从文,以后要做编辑,因为我喜欢写写画画,你说毕业后一定要留在故乡,因为故乡有个我,你说在你心里只有两个女性最重要,一个是你妈,另一个就是我……,窗台上那朵清雅的菊花似听懂了你的语言,在轻柔的夜风中犹如娇羞妩媚的少女羞答答地绽放!多么迷人的夜啊!像温柔体贴的情人,我不忍让她离开我片刻,我要紧紧的拥抱它。

过往的片断像做了一场梦,当梦悄然醒来才发现一切都已改变,物是人非,已经没有了往日激情的火花,只剩一片遐想的夜空,还有这些被素怨潮湿的文字,扯出的经世难忘的点滴,如泣如诉,凄凉忧伤!

多么希望黑夜能听懂我的衷肠,让我的心能早日回归宁静与平淡!

还记得那一天我愤怒地拿着你的信件和相片要还你的时候,我装佯十分平静的向你提出分手的时候,其实,我的心里在不停地说,别答应我啊,别听我瞎说,正因为我太爱你,太忘不了你,才使我产生了想发泄的冲动,即便是一刻,短暂的一刻,如果不爱你,我可以轻而易举的忘掉你,我根本不会在乎你留给我的一切,我也不会独自发疯般的冲进黑夜,像一位忧郁的歌手,不停的呻吟,也不会在那场大雨袭来时,让雨水和泪水同时挂上面颊。

我多么希望你流出泪水,看到你忧悒的眼神,然后委屈地,嫉妒地朝我发泄,因为只有这样的回报,才让我感到我依然在你心中,感到你一样也在乎我的离去,在乎我的忧郁,在乎一颗心从另一颗心中消失。

霖儿

霖儿初进大学时,无论是身高带是年龄都是整个校园里最小的。大凡认识她的人,不管是老师带是同学都有亲昵地叫她“小不点儿”特别是以班长刚为首的大高个儿,总爱抚着霖儿小小的头顶戏谑:“小不点儿啊,你什么时候能长得象样点?不然老是我们吃亏,还得含泪自我安慰咱是大人不计小人过。”霖儿刚努力向上踮高脚尖,杏眼圆睁地抗议:“我很快就会有选举权了,而且早就是如假包换的成年人了”。

霖儿从来就不是那种能成天呆在某一角落什么响动也发不出来的秀气斯文的乖女孩。她贪玩的事迹简直可以编上一本新的吉尼斯世界大全。

霖儿总是披散着一头清汤挂面式的长发,满校园地飞来飞去,时不时地搞上那么一两场无伤大雅的恶作剧。

比如把谁雪白的T恤当做画布,任意挥洒成一幅怎么也无法看懂的东西,还沾沾自喜地硬逼着物主赞同有几分毕加索或达利的风格。再比如把谁长长的连衣裙高高地悬挂在女用卫生间的窗口,在灰暗的灯光下迎风摆频添几分恐惧,使得好几个夜晚上卫生间的人数锐减,或者是把刚“自强、自立、自重”的臭袜子放在他的枕下,让他一夜恶梦连连等等。诸如此类举不胜举。弄得被害的同学苦不堪言,头痛不已,见到霖儿大有敬鬼神而远之的神情。

每每成功一回,霖儿便会傻乎乎地乐上好几天。

最让人嫉妒的是,霖儿再怎样疯玩,功课却是出奇的好,跷课的事是绝不会发生在好她身上的。

期考将近,同学们紧张得如临大敌般,恨不能挤身书中化为那些干瘪枯燥的词句数字,连大气也顾不上喘出几口,一改往日从容不迫的作风,去食堂吃饭也是匆匆来匆匆去,风卷残云三下五除二立马搞定,丝毫没有吃相。只有霖儿有赦免权似的一脸晴空地来去自如。晚上十点三十分一秒不差地准时上床做她的春秋大梦。成绩一下来,前三名的位置又是霖儿牢牢占据。气得那几位为了考试放弃一切享乐足不出户夜难成眠地把张小脸熬得腊黄的同学咬牙切齿地自叹弗如。

大三那年,大部分同学都随行就市的进入了情况。

校园里的白马王子、黑马王子纷纷落马成女孩儿们的裙下败臣。走势看好的霖儿少不更事,她左躲右闪十分灵巧地避开了包括刚在内的几支射向她的盲目之剑,很不合时宜地溜进图书馆迷上了亦舒、琼瑶,甚至金庸、梁羽生,并老气横秋的捍着鼻尖告诫同宿舍为爱消得人憔悴的姐姐们:“何苦自寻烦恼,好男人都在书里呢。”为此,好几位骑士都摩拳擦掌,扬言要严惩霖儿以雪名誉之耻,霖儿一笑置之。

到了大四,喧嚣的校园暂进地恢复了宁静。

同学们忍痛挥别了风花雪月,一个个西装挺直衣袂飘飘地奔向社会,八仙过海地忙着铺设以后的锦绣前程。

霖儿局外人般四处找寻“好为人兄者”胡侃金庸、梁羽生,要不就不识愁滋味地伏案写些骗报刊零花钱的小散文小诗歌之类的玩意,一付成竹在胸的模样。

直到学校爆出冷门。

原来特殊性浪漫的霖儿主动申请要到最远海拔最高的西域去追寻太阳。并得意地说是到了那里她就是最高的人了,谁也不敢再小瞧她。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毕业前夕的某一日,霖儿从家乡带来一位普通得扔进人群里再也分不出的一位男士,一脸骄傲地宣布自己名草有主了,而且居然是以父母之命的传统方式。

唯一特殊点的是那上几年前在部队服役时一次军事演习时脸上被弹片吻过的痕迹。

正是这张缺乏完整的脸让霖儿那带过兵的父亲放心地把霖儿的将来安排给了他。

也正上这张脸让假期中初见他的霖儿爱火如荼情难自禁。

爱是绝绝对对没有丝毫理由的。霖儿再一次印证了这条亘古真理。

霖儿在见到他后的三星期,就笃定了毕业后的去向,她要亲临他曾守卫过的圣地,和着阳光一起膜拜那里的每一寸土地。

他放弃了转业后内地优厚的生存环境,常伴霖儿左右。

长大了的霖儿就这样飘然去了遥远的西藏,给挚爱她的老师同学们留下了无尽可能的回忆。

想起了玫瑰花

报载,某大款为向女友表示爱心,一下子买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自然,其价惊人。

不过,此事并无多大诗意。因为花店里有的是花,只要有钱,买九万九千朵也办得到!只不过,买的毕竟是买的,它绝不是送花者用自己的心种的。

这种矫饰的境界,与真诚的距离实在太远了……

于是,我油然想起了一个玫瑰的故事。

据希腊神话称,最早的玫瑰花是白色的,一天,美丽的爱神正欲伸手采摘,藏在花里的蜜蜂突然飞了出来,爱神吓了一跳,赶紧对准玫瑰射箭,这箭也就从此变成了玫瑰上的刺,不料,当爱神再次采摘时,又偏偏被那刺刺破了手,殷红的血染红了解玫瑰,玫瑰花才从此成了红的。当然,也正是因为这鲜艳的玫瑰与爱神有关,送玫瑰花成了表示爱情的最佳样式。

那么,送何种玫瑰最好?当然是自己种的!为什么?因为,只有这样的玫瑰才有永不凋谢的许诺和永远生动的笑容!不信,请再听我讲个迷人故事。

一个美丽的女孩就要死了,她实在舍不得她的情人,就泪汪汪地对她的情人说:“如果你我能为我种一千朵玫瑰,我就能活过来。”他的情人是个英俊的少年,这少年立刻连天加夜地忙碌起来,用心地种着玫瑰,一朵,又一朵,那玫瑰也仿佛明白了少年的心事,开得一朵比一朵漂亮,可是,就在第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绽开笑容的时候,那美丽的女孩儿却死了,在玫瑰花的花丛中静静地睡了,而那身心交瘁的少年,也就变成了第一千朵玫瑰,永远厮守着那美丽的女孩儿……

平心而论,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我曾对那美丽的女孩羡慕久之,因为,她居然有这么一个忠贞的男伴。当然了,当我听到那首《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时,也会立刻想起这对不幸的少男少女,并一再为他们的爱情怦然心动!

为什么?因为,这故事里的玫瑰是用忠贞种的,那里有真心,有真情,有山盟海誓。不是吗?如果那少年不是种玫瑰而是花钱买上一千朵玫瑰,岂不是反而把最美丽的故事变成了最俗气的炫耀?

也正因为如此,当我听说那位大款买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送给她的女友时,才觉得,这事一点也不值得羡慕……

……

我的女友是淑女

“我依旧不是淑女哦。”小如咯咯地说。

我很久没见她了,成熟得恍如隔世。在我的印象中,她还是跟半年前初识时一样的活泼,靓丽。

她叫李美如,是我朋友的朋友。追她的时候,她说她正在失恋,抑或是刚刚分手什么的,诸如此类的话,接着,她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我现在在讲一个故事,就像拍电影一样,讲述着我的无数段浪漫爱情故事里面的一段,让我在自欺欺人之中寻得不少的慰藉。

我姓梁,叫日程。一开始,小如就说自己姓叶,她的国语水平很有限,以为“叶”就是“热”(re)的发音,还“不知廉耻”地说因为我姓梁,所以她要姓热,所以“凉热搭配”。现在想想,也是幻想得毫无根据。

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

我看到小如自己一个人侧着身体,靠着沙发,在觥筹交错的人缝中寻觅着到卡拉OK的字幕,兢兢业业地为大家演唱了一首有一首离别的情歌。环顾四周,只有我一个人在听她唱歌,她挨着身子过来,问道,“你怎么啦,失恋啊。”然后笑眯眯地侧着头看着我,期待着我的答案。

“呵呵。我对恋爱没什么感觉了。”我说。

小如大呼惊讶,“哎哟,你不是搞gay的吧。”

过了一会,她咪了一口啤酒,转头又问我;“你长得还不赖啊,怎么追不到女生。”

我也陪她碰了一下杯,闷口喝完了一杯纯生青岛。

“恋爱只徒增了我的疲惫。不如没有的好。”我说道。

“你这个人——”她还想说点什么,但是目睹我只呆呆在看着天花,便无语了。

我读书到如今,每一个暑假都让我燥热不已,慌闷之极。我没有工作的能力,更没有写书的才华,这凸显了我的悲哀。小姨从老家上来做客,看到我的情形,心里不说什么,似有嘲笑之意。我赔着笑脸,也就过去了。同学聚会颇多,都是老同学,好朋友,都言难得一次,江山,也就在见面的一刻风云变色。本来不认识的朋友,彼此交谈,也就成了自己的朋友。小如便是这样。

到如今,半年过去,我回忆,颇多乐趣。酒吧,disco,卡拉OK。这些烧钱的地方,是不属于我这类穷人去的,但是,我往往应约。

生活,本身就是一出闹剧,带着讽刺。

酒过三巡,小如再次转头说话,她喝得有点多了。眼睛通红的,身体也有点不在自然状态。

“诶,你干嘛这么酷啊。”她有点娇气地说,很小孩。我突然有种想抱着她的冲动。

“都没有人来陪我说话,你让我跟谁说?”说着,点了一根五叶神。此刻,小如也抓起我的烟猛抽了起来。我阻止她,可以已经晚了。

“那烟——我抽过了。”我说道,有点愧疚。但是,她熟练的抽烟的姿态,也让我讶异。

“我知道,我看到啦。”她仰着头,“你想说什么?!”质问的表情和执拗的眼神,让我彻底酥软了。毫无挣扎的力量。

“你还真是‘浦吧’高手啊。”我循着她话语的路径,说着些无关痛痒的话。

“嘿嘿。我就是这样的人。怎么。怕了?跟你讲,我不是淑女!哼哼!”她说话越来越大胆,一方面是酒精的发作,另一方面,也许是她没有见过我这样在k房里这么沉默的男人。我比她大几岁,可以当她哥哥,而且,我诧异自己的年龄,怎么可以在一群小弟弟,小妹妹中穿梭往来,胡闹不止呢。

“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她接着问。有了刚才几个回合的较量,这个问题,不在我的意料之外。

“你是说外表,还是内在?”我沉吟一下。

“の,那先说外表吧。”她有点措手不及,一般男人只对女人的外表评论,而我,却同时问了两个问题。

“丑女不在我的讨论范围。”我说。话音刚落,小如立刻抓起粉拳,做打人状。我央求她让我说下去再看有没打的必要。

“虽然如此,但无论哪个时代,都没听说过大量丑女嫁不出去的事。

“你看,走到街上,那些丑得差点让人失声呼叫的女人,个个都心安理得地结了婚。”

“你的意思——还不是说我丑。”她压着身子过来想打我,我把她搂在怀里。

半晌,她才回过头来,愤懑似的说:“你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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