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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拉塔布拉瓦斯基长时间不露面,然后突然出现,加上比科的反应,让弗洛朗觉得有些不安。他心里很希望那个老头把他忘了,尽管表面上不承认。可是,一天中午,他从玻璃门的门帘上方,又看见了那顶浅灰色的皮帽。门开了,是被一只苍白的手推开的,那个捷克斯洛伐克人(真是捷克斯洛伐克人吗?)跟弗洛朗打了个招呼,脸上带着宽厚的微笑,示意弗洛朗继续工作,不要管他,然后慢慢地走到饭店的一个角落,找了张长凳坐下。忙着应付客人的弗洛朗可以感觉到他阴险的目光投到了自己身上,好像要把自己吃了,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过去找那个老头。

“您想吃点什么,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

“一杯茶就可以了,朋友。”对方轻声地说。

门“乒乒乓乓”不断地开开关关,顾客鱼贯而入。吉塞尔切面包时切破了手指,发出一声尖叫。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双手按着桌面,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看着来来往往的客人。弗洛朗端来了茶:

“您好吗?”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亲切一些。

“非常好,多谢!”

弗洛朗在他身边站了一会儿,老头拿着茶壶,把自己的杯子倒满,咧着嘴很久不动,一副喜悦的表情,很像是蜡像馆里的人物。弗洛朗已经熟悉的那股臭味,开始从桌底下冒出来,与厨房里传出来的味道混在一起,难闻极了。

“您有话要跟我说?”弗洛朗违心地问。

拉塔布拉瓦斯基惊讶地抬起头:

“啊,没有,没有!我只想找个气氛好的地方歇歇我的老腿……当然,如果您不反对的话。”

“这里就像您自己的家一样。”弗洛朗松了一口气,“您需要什么,就跟我打个招呼。”

他转身走开,但拉塔布拉瓦斯基又把他叫住了。老头露出狡黠的微笑,动了动苍白而多疙瘩的手指,招呼他回去。弗洛朗在他对面坐下。

“我那天跟您说的不是很确切,”老头的声音奇怪地变得很悦耳,“我哥哥活得好好的,还能活很多年。是我付钱给酒店,让他们说我死了。我也给殡仪馆付了钱。啊哈,啊哈!”他大笑起来,弗洛朗被惊得目瞪口呆。

突然,拉塔布拉瓦斯基一下子严肃起来,甚至有点粗鲁:

“为什么?因为我想亲眼看看您对一个羸弱的老头有没有一点感激……您的反应让我充满了喜悦。”说着,他抓住弗洛朗的手。

弗洛朗支吾了几句,然后站起来,去招呼客人了。拉塔布拉瓦斯基慢慢地喝完壶里的茶水,又要了一壶。吉塞尔一直盯着他,他的举止太奇怪了。比科也不时地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看看老头有没有走。

突然,爱弥尔先生一阵风似的跑进来,后面跟着他的猫,在地板上留下一连串油腻腻的污泥,一坨坨的,吓死人了:

“弗洛朗……能借我一毛五分钱吗?我想买一盒……”

他看见了拉塔布拉瓦斯基,便停下脚步。“早餐”也停了下来,耳朵耷拉着,胡子碰到了脖颈。弗洛朗背对着他们,一边给面包涂黄油,一边在思考。爱弥尔先生怪异地一笑,慢慢地走向老头,老头善意地给他做了个鬼脸。“早餐”待在那儿一动不动,眼睛睁得大大的。

“孩子,你需要点钱?想买什么?”

“我想买啤酒,”爱弥尔先生傲慢地说,“想喝个醉。”

他的目光久久地落在拉塔布拉瓦斯基身上,看来看去,然后停留在他的长裤上,那是一条带小斑点的裤子,衣料柔软光滑。

“我不要你的钱。”爱弥尔先生抬起头,说。

饭店里的谈话声突然轻了下来,吉塞尔和弗洛朗惊讶地看着这一幕。拉塔布拉瓦斯基真心实意地笑着,掏出钱包,放在面前:

“小淘气,你为什么不要我的钱?”

爱弥尔显得很紧张,他吞咽了一口唾沫,又往前走了一步:

“因为你是傻瓜!”孩子说。

他狠狠地踢了老头一脚,撒腿就跑,拉塔布拉瓦斯基痛得直不起腰来,一边揉着胫骨一边低声骂娘。

“还有,你很臭!”爱弥尔先生临出门前又使劲喊,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早餐”被吓坏了,躲到柜台旁边一个客人的大腿之间。

“天哪!”一个送货员,眼珠瞪得大大的,满嘴食物,说:“如果现在的孩子都这样,我就要晕过去了。”

弗洛朗拿着抹布,跑向老头,赶紧给他擦去长裤上的泥巴印。

“那个讨厌的小孩是什么人?”拉塔布拉瓦斯基的舌头很不利索。

他试图淡化事情,把它当作是一个玩笑,但是白费劲。他脸色苍白,青筋扩张,气得不得了。喝完茶后,他一瘸一瘸地走到收银台前,跟弗洛朗打了个招呼,然后向门口走去。

“赶快滚蛋,早点去死吧!”比科咬牙切齿地轻声诅咒。

“呀,我忘了埋单了。”就在抓住门把手的时候,拉塔布拉瓦斯基又折回来,苦笑着说。“拿着,”他把一张钞票放在柜台上,“给那个……机灵的孩子一点零钱……他需要钱。再见,如果您不反对,我会很快再来的。”

爱弥尔应该一直在门外偷窥着他,因为老头一走,他就自豪地出现在玻璃门前,比科示意他进来。弗洛朗当着众人的面教训了他几句,但比科很快就把他带到了厨房里。

“拿着,孩子,”厨师递给他一块还热的甜馅饼,“这是你应得的。你比我们所有的人都勇敢。”

“我想喝点有劲的东西。”孩子说。

“有劲的东西?”比科惊讶地问,“那是什么东西?”

“喝的东西呀!”

“你们都听见了!小酒鬼,我这里没有喝的东西。”

“你骗人!你藏在抽屉里,就在那儿,冰箱旁边。我看见过。”

他冲过去,得意地拿出一瓶干邑。

“干活的时候,我有时需要提提神,”比科对弗洛朗解释说,弗洛朗强忍着才没有笑出来。“好了,可怜的小顽童,一滴,不能再多。烈酒对儿童不好,会烧坏他们的脑袋。”

爱弥尔先生坐在柜台上,晃着大腿,开心地笑着。

“哎,小伙子,”弗洛朗看了他很久,说,“你好像要不断地给我们带来惊奇……”

六点左右,斯里普金得知这事之后,皱着眉头,嘴都歪了,看起来像猪一样(对他来说,这是气极了的表现)。他威严地一招手,让弗洛朗随他到地下室去。确信大家都听不到他们说话了,他便大发雷霆。弗洛朗惊呆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这位合伙人说他没头脑,光知道收罗一些混混,并威胁说,如果此类事情再发生,他就退股,让弗洛朗自己去经营饭店。

“赶快让这小屁孩滚蛋!否则,我打断他的腿!”

“哎,多大的事嘛!听你说话的样子,好像我开拖拉机辗了你老爹似的。留着你的那些粗话骂狗去吧!”

斯里普金还想解释,弗洛朗一摆手,制止了他;

“去柜台干一会儿活,冷静冷静。不管怎么说,我得走了。我答应去老爸老妈家吃饭的。已经迟到了,有事以后再说。”

这时,爱丽丝走过来:

“怎么了?”她看了他一眼,说,“一脸生气的样子。”

“以后再告诉你。”

格拉杜正坐在柜台前,好像在读《蒙特利尔日报》,但耳朵在偷听。弗洛朗穿上外套,从他身后经过。

“走了,老板?”

记者拉住他的衣袖,把他拖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里:

“我想给你看一个我最近的新发现……朋友之间,得互相帮助是吧?”

他拿出一个厚厚的橡皮圈,看着弗洛朗,脸上带着淫荡的笑:

“昨晚套上这玩艺后,我勃了整整两个小时。这玩艺,神极了!它会让你回到二十岁,回到你最青春的时光。不过,得慢慢来 :不知道为什么,它会伤肝。我的腰疼了一整个晚上。”

弗洛朗皱着眉头,扭过身去。

“妈的,”格拉杜看着他与爱丽丝远去,嘀咕道,“他好像刚吞了炸药似的。得好好看住他:金钱正使他变得像猪一样蠢。”

“肚子还没鼓起来啊?”布瓦瑟诺先生站在家门口,拍拍爱丽丝的肚子,笑着开玩笑说。

“唉,没有!”爱丽丝叹了一口气,“还没有。”

“哎,孩子,我得专门给你上几堂课。良好的传统正在消失。”

“别烦他们了,”布瓦瑟诺夫人红着脸,批评说,“好像那些事情能传授似的……”

布瓦瑟诺先生大笑起来,示意儿子儿媳跟他去地下室,让他们欣赏他的游艇,他是四年前开始建造的。他给他们讲了点航海知识,并抱怨材料价格上涨,然后艰难地爬上楼梯,瘸着腿去拿啤酒。

“去客厅坐,”他建议他们,“趁你妈做饭的当儿,咱们喝一杯。”

“菲力普,”布瓦瑟诺夫人轻声提醒道说,“你忘了医嘱?”

两个星期前,他遇到了一场灾难:医生告诉他,他患了严重的糖尿病,这个喜欢大吃大喝的人,从此要节食了。

他端着一个盘子来到客厅,由于走路不稳,上面的杯子一晃一晃的。

“一般来说,我不该喝啤酒,医生不让喝。但今晚有贵客,不管了!”

爱丽丝从他手里接过盘子。他跌坐在椅子上,松了一口气:

“唉,孩子,生意怎么样?”

自从儿子买了比内里饭店之后,布瓦瑟诺先生尽管表面上装得满不在乎,其实充满了当父亲的自豪。以前,他一心想着如何多赚美元,现在却把儿子的成功看作是自己的成功,所以不断给弗洛朗提建议,就像霍华德·约翰逊教十岁的孩子一样。关于菜单、圆凳的垫子、与供货商的关系、广告、洗手间里用的最好的清洁剂等等,他都有自己的看法。

布瓦瑟诺太太悄悄地出现在客厅门口:

“开饭了。”她不慌不忙地说。

爱丽丝看见桌子中央放着一个漂亮的田园色拉,不禁大叫起来。一盆冰冻的蔬菜什锦,上面镶嵌了一圈蟹肉馅蘑菇。

“你们回来得太少了,”布瓦瑟诺夫人怪嗔道,“我得设法用我剩下的本领来吸引你们。”

“别听你妈的,”布瓦瑟诺先生在她屁股上拍了一下,说,“我跟她独自在卧室里的时候,我发现她还有很多别的招!”

“你们都听见他讲什么了?”布瓦瑟诺夫人耸耸肩。

她马上指定座位让大家坐下来。

晚餐吃得非常热烈,布瓦瑟诺先生很来劲,因为饭前喝了一小杯有劲的金酒。奥尔良岛风味的奶油鸡甜甜的味道让整个饭厅都洋溢着一种舒适、快乐的气氛。借着酒劲,开着玩笑,吃着美食,温馨而和谐。随着肚子慢慢地填满,宾主个个都变得宽厚博爱,甚至让屋里的苍蝇也受到了影响。

“上星期,你表兄奥克维安来看我们了。”布瓦瑟诺太太扭头对弗洛朗说。

“对哦,宴会人。”布瓦瑟诺先生边说边用餐巾捂嘴,怕自己笑出来。

“他那个当副本堂神甫的表兄?”爱丽丝问。

布瓦瑟诺太太点点头:

“我想,你们不久前遇到过他。”

弗洛朗问父亲:

“为什么把他叫做‘宴会人’?”

“这嘛,我就不多说了。”布瓦瑟诺先生狡黠地一笑,“这是他的新癖好。我希望你们能得到邀请。”

“那小伙子,我觉得他挺可爱的。”布瓦瑟诺太太同情地叹了一口气,接着说,“他可能有点神不守舍,可一旦跟你说起话来,他是那么典雅,那么清醒!他刚刚得到了母亲的消息。”

爱丽丝惊讶地看了她一眼。

“你肯定听说过热诺姆夫人十五年前就定居佛罗里达了,”布瓦瑟诺太太说,“自从……天哪……自从我结婚以来,我跟她每个月都通信。”

“可她从来不给儿子写信?”爱丽丝不解地问。

布瓦瑟诺太太轻轻一摆右手,好像是说“我不知道”,也好像是说“想再来杯咖啡吗?”

“哎,小精明,”布瓦瑟诺先生满嘴食物,说,“你不会告诉我说,弗洛朗从来没有跟你说过贝纳黛特姑姑的事吧?关于她的事,家族里议论纷纷,嚼舌头都快把舌头嚼没了。”

“她是个很独特的女人,”布瓦瑟诺夫人辩解说。她白了丈夫一眼,算是警告。

“独特?这是对她最大的褒奖了!丈夫去世后,她卖掉了他在魁北克的三家书店,跑到基韦斯特去了,你想想,那是佛罗里达的一个偏僻角落。我曾对她说:‘贝纳黛特,你躲得那么远,是因为这里有鼠疫吗?’‘我太有钱了,’她回答我说,‘我不想看到侄子表兄天天上门来问候我,然后说自己手头紧。让我躲得远远的吧!我想见他们的时候我会打电话。’后来有一天,她不再给儿子写信了:那可怜的小伙子,天天文学啊文学的,文字又臭又长。她宁愿不时地给他寄一张往返机票,让他去看望她四十八个小时。不能多待一分钟,因为那个女人太忙了。她经常说:‘见面太勤,感情会淡的。’她说得对呀!”

布瓦瑟诺太太露出生气的样子:

“你是鼓励孩子不再来看我们?”她指着儿子儿媳,大声地说。

“我是泛泛而谈。具体情况,另当别论。你们发现没有,对她来说,这句格言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幸福。”

他转身问爱丽丝:

“她和丈夫同住一楼层,面对面住了二十七年。他们的关系好得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罗莎丽,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模仿他们?自从我们旅行结婚以来,我这个多嘴多舌、脑子又笨的人,让你不知多少次失去了贞操!”

说着,他大笑起来,猛地一拍桌子,震得桌上的杯子汤匙“叮当”作响。

“在她最近的来信中,”布瓦瑟诺太太悄悄地想让话题变得正经些,“她邀请你们去基韦斯特她的酒店去看她。”

“她那把年纪了还开酒店?”弗洛朗感到有些惊讶。

“很快还要开家赌场!”父亲又插嘴说。

“替我谢谢她,”弗洛朗说,“哪里抽得出时间去佛罗里达!她是怎么想起来要邀请我的?我跟她都不怎么熟。”

“我跟她说了你开饭店的事。”布瓦瑟诺太太说,“我想,她是见你做生意高兴吧?”

丈夫轻轻地捏了一下她的手臂:

“我们的年轻人也许想甜甜嘴了,你不是给他们准备了甜点的吗?”

布瓦瑟诺太太出去端了一盆覆盆子烤饼来,还冒着热气,并给丈夫一个桃子。

“今晚,我不忌口了,” 布瓦瑟诺先生推开桃子,“请给我一块馅饼。”

布瓦瑟诺夫人递给爱丽丝一块馅饼:

“你们走的时候打包带走。没办法跟他说理。”

像往常一样,过足了嘴瘾,便开始冷场了,于是大家转移到客厅去喝咖啡。尽管儿子儿媳的到来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快乐,布瓦瑟诺先生还是忍不住打哈欠了。快到九点半的时候,弗洛朗用目光征询了一下妻子的意见后,站起来说:

“明天又是艰苦的一天 ……如果想坚持到底,最好还是早点睡。”

“别着急,孩子,”布瓦瑟诺先生一副保护者的样子,“再干四五年,以后,就是资本运作,钱生钱了……”

爱丽丝打开家门的时候,发现脚底下有个信封。

我已于今天下午来到蒙特利尔。我来是为了租一个漂亮五居室套间,就在圣德尼路的达里翁旧城堡旁边。我的老板昨天请我另找工作,因为我住酒店的费用让他生气了。明晚到爱美丽路345号来看我。

--安热阿贝尔

“我很高兴,他终于找到了一个住处。”爱丽丝笑着说,“我们长沙发上的坐垫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十分钟后,他们就上床了。温柔的被窝很快就让他们恢复了体力,他们消耗得十分谨慎。

“今晚能成吗?”爱丽丝无力地喃喃道,她搂着丈夫的胳膊,很快就睡着了。弗洛朗则看着窗外,有只猫在车库的屋顶走来走去。

我好像觉得是“ 早餐”,他心想,同样的个头,同样的毛色。

突然,他的肚子痛苦地抽搐起来,好像有人刚刚告诉了他一个坏消息。斯里普金愤怒的样子浮现在他眼前。

“要睁大眼睛,”他嘀咕道,“弄清楚他为什么会这样……”

他继续观察着那只猫,猫不懈地在屋顶的边缘来来回回。突然,他发现了一个奇特的变化:猫的肚子里长出了两个爪子,然后又是两个。弗洛朗从窗口飞了出去,想近距离看看这一奇怪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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