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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情迷爱恋

等候

方明爱上安安,正是情窦初开的年华,那年他18岁,安安17岁。

安安喜欢画画,课上课下从不间断,不但同班同学向她求画,其他年级的同学也都慕名而来。各色精致的日记本在安安面前叠成小山似的,她画好一幅,早有等候的人像得了宝似的,道声谢,欢乐地飞奔而去。

平日里的方明聪明,时尚,调皮,耍酷,叼烟卷,一幅玩世不恭的模样,这日,他略带大男孩的羞涩与矜持将日记本悄悄地放在了安安桌上笔记本的最末一个,安安没有抬头,继续着她的画,方明一个箭步返回到自己的坐位上,拿起笔,在大拇指上来回的翻转。虽然安安会认真地对待每一位求画着,但方明还是担心自己能否求得安安的画,他心里忐忑不安。

方明和安安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当班长的方明从小学到初中从不放过安安,记安安迟到,向老师告状安安上课吃冰棍,半路拦安安放学,安安像只受伤的小鹿害怕方明,看到方明就躲。

方明拿回日记本时,两只鹤已跃然在他的本上,一只鹤翘首而立,另一只鹤依偎在它的身旁,把长长的嘴巴深深埋在自己的羽毛里,是一种安详,是一种期待保护的姿势。右下角落款“农历一九九二年七月七日,安安画”。方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同时有一种情愫在他的心底里慢慢的滋长,他觉得那只昂然而立的鹤就是自己,而另一只需待保护的鹤就是安安,那个娇小柔弱一直被自己不放在眼里的安安。

当天是周六,上午放学后,住校的同学像一群小鸭子似的,骑着自行车往校外奔驰而去。天空阴得很低,黑云一片片翻滚着。安安和别的同学不同,她喜欢阴天,喜欢下雨,喜欢在淅沥的雨中漫步,不打伞,她觉得这就是浪漫,像诗一样浪漫。她抬头看着黑黑的天空,觉得一场大雨就要来临,她认为这样的雨必定是暴雨,牛郎织女积蓄了一年的眼泪怎能不流个痛快,她加紧车速,想快些回家,坐在窗前,感受牛郎织女的爱情,细数他们的故事,她觉得这也是一种忧伤的浪漫。她正想着,眼前一个物什突然一闪,落在了她的车筐里,是一把红色的雨伞,远去的背影竟是方明。方明不敢回头看,她不知道安安会不会把他的伞扔飞,他又觉得自己的脸和背影全红了,他想赶紧逃离安安的视线,可自行车怎么蹬,还是觉得慢。

安安不知道她今日画得最后一幅画是方明的,随手拿起本便画了,这一画就画了在方明的心上。雨开始下了,落在安安心上的第一滴雨有些莫名其妙,她始终没有打起那把伞,方明也没有回头,一个猛子扎进了家门口,雨和汗交织在一起。

后来,安安不定什么时候会收到一本诗集,没有赠予人的名字,或者桌兜里放进她喜欢吃的糖果,一支漂亮的钢笔……安安常想,这是哪位同学,学校里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不管是写情书的还是送礼物的,大抵都要留下姓名的,惟有这位,不曾留下,这让安安充满了好奇,她曾下意识地想起车筐里方明丢下的那把红伞,随后摇摇头,怎么可能。女同学开始帮她猜测,或者故意把那本诗集拿出来放在窗台上晒放,留意每位男生的表情,她们试图猜测了所有可能的人选,唯独没有猜到方明,这让方明一颗大乱的心放进了肚里。

转眼,三年的高中生活即将结束,安安放弃考大学,没有特别的因由,她想尽早独立帮家里分担些负担。互相写毕业留言,又是一摞留言簿,每位同学的留言署名处,安安都会精心地画一朵牡丹花开,那只小花似在寻找,茫茫人海中显得灿烂而渺小。方明面对安安的留言簿打了无数次草稿,最后他鼓起勇气把毕业留言,写成了情书,情书的名字叫:等候。

“前面所有的铺垫,只为等候你对我年少无知的原谅。太直接,怕伤了你,寻求了你的原谅,我还想舍求你对我的爱。得到你的画,整个心融化到了最柔软的时刻,那一刻,我深深地爱上你。我在等候,等候你对我的爱。”

厚厚的留言簿,安安翻看了几则,都是大抵相同的语言,她轻轻地将这一段时光合了起来,方明那颗爱的心就这样被淹没在水里,沉在海底。

安安一直在寻找那个不曾留下姓名的男孩,没有结果,她把所有的东西都保存起来,像尘封往事一起,将它们安放好。她决定不再寻找,她要去等候,等候那个男孩的出现,也许有一天,他会主动站在她的面前向她告白。

方明也没有继续他的学业,他生来就不爱学习,觉得读下去也是浪费时光,还不如另寻出路。直到大家毕业彻底分手那一刻,方明的心还在咚咚地跳,怕安安的拒绝,怕安安无声的表情。他一直没有得到安安的回复。他和安安握手道声珍重那一刻,安安笑得那样灿烂:“谢谢你的伞,以后我的路你可没机会拦喽!”“你不记恨我?”方明睁大眼睛。安安:“呵呵,哪里有记恨,过去的都是青春底版上的故事,不是么?”方明:“那,我写的……”,一个同学跑过来向安安道别,打断了方明的话。

后来,安安和方明之间没有联系。转眼两年过去了,安安等待的男孩一直没有出现,方明也一直没有等到安安的回复。

方明不想再等待,他想到一种最为原始的方法,找媒人提亲。媒人找到安安的家长,提到了方明,安安说对不起,我有要等的人。方明心灰意冷,原来自己早被打到了死窟。方明学着忘掉安安,他开始创立自己的事业,夜以继日的工作,起初他倒卖服装,后来在县城有了自己的制衣厂,厂子越来越大。

已是三年后了,安安画了满屋的牡丹花开,四季绽放着。再有人提亲时她就应了。方明也有了结婚对象,虽然在心底的某一刻,他还会想到安安,但他想如果安安过得好,他也就放下了。方明要结婚了,他将那本日记本收好,将墙上挂着的那幅放大的画摘下来,当他看到最后一行落款时心里还是有些隐隐的痛。

所有的同学都收到了方明的请柬,安安也不例外,她心想:“哦,原来这个调皮的方明也要结婚了。”七月七日那把从天而降的红伞在她的记忆里划过,和这请柬一样红,就像每个人生命里那段火红的时光,最为让人记忆。

安安不经意拿起那本毕业留言簿,细细品读着那些稚嫩的文字,那些豪言壮语的梦想,点点滴滴都在她的指尖划过,心渐渐湿润起来。她慢慢地她读到了那段尘封五年的文字:“前面所有的铺垫,只为等候你对我年少无知的原谅。太直接,怕伤了你,寻求了你的原谅,我还想舍求你对我的爱。得到你的画,整个心融化到了最柔软的时刻,那一刻,我深深地爱上你。我在等候,等候你对我的爱。”她的手在颤抖,她的心不安和沸腾着,搅作一团。

她从同学处询到方明的电话,按了好几次才打过去,电话没有人接。此时的方明正出神地看着未婚妻在挑选婚纱,女孩旋转着的幸福,让方明一时模糊起来,他的心又在咚咚地跳个不停,就像当年毕业时等待安安的回复那样。他站起来,走在窗前,好让自己安静一下。窗外贮立的是安安,她还是以前那个受伤的小鹿,抱着那本毕业留言簿呆呆地站在那里,一滴泪挂在脸颊。就像当年方明拦她放学时那样,她总是用眼泪搞得方明只好让路悻悻地离去。“安安”?方明一个箭步冲了下去。

安安顾不了那么多,她哇地哭了,哭得那样伤心,像个孩子,没有矜持和害羞:“我迟到了么,我一直在等候那个没有姓名的男孩,原来你藏得那么深,一直藏到海底”。留言簿从她的怀中滑落。方明做梦似的抱住安安:“没有迟到,日期不变,我娶的新娘变了”。女孩看到眼前的一刻,惊呆了,跌跌撞撞地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同学到齐了,安安娇羞的面容渐渐淀放成留言簿上那朵花,等候五年的牡丹一时间开了满院。大厅中间挂着的是安安种在方明心上的那幅画。

最后一朵玫瑰花

春天的盎然在大都市的墙壁上留下层新颖的痕迹,那忙碌的脚步对晓梅而言就恰如广场中央建筑物顶上的巨大钟表,晨曦和黄昏都很短暂,就在那三根象征性的表针的抖动中一天天的消逝。晓梅喜欢晨曦和黄昏倒不是全因为那旭日初升和晚霞披彩的风景,这两个时段是她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候,因为送玫瑰花的人都很别出心裁,晨曦中给情人一种惊奇感和诚挚,又在晚霞中和爱人坐在浪漫的咖啡屋里享受古典音乐,而与这些甜蜜陪衬的主角就是那鲜红的玫瑰花。

晓梅卖了三年玫瑰花。她记得从山里到城里那天自己差两天就满十八岁,城里没有村里人,她就去介绍所找工作。有个宾馆老板说晓梅的身段适合做服务员,改掉那些土气每月就可以拿一千多的工资。晓梅改不了土气,宾馆的服务员都得穿吊带和短裙,客人经常摸她们的屁股,晓梅从来未被男人摸过屁股,她觉得特羞耻。所以宾馆老板开出的条件晓梅根本无法接受,她也不敢再去找介绍所的人。天黑了,晓梅舍不得掏钱住旅馆,一个人孤怜怜的在陌生的街道上走着。

卖花啊,玫瑰花五声一朵。

晓梅沿着声音走去,一个农村人模样打扮的女孩正在卖力的吆喝着。晓梅觉得很稀奇,这不正是电视里的卖花姑娘吗。一个念头在晓梅的内心里就这样诞生了。

其实晓梅家里没有电视机,几年前就只住着她一个人。晓梅是个孤儿,爹死前拉着她的手说是在城边上捡到她的,当时她穿得像个小公主。晓梅一直就是爹的小公主,她想都不敢想自己像是件东西般被人抛弃的事实。但晓梅的长生哥到城里去了一年多一点音信也没有,她有些想念长生哥,就想到城里找长生哥。村里人都说晓梅是去找亲爹亲妈,晓梅哭着说才不是呢,我只有一个爹。

晓梅离开大山时,那些与晓梅一样漂亮的野花招着小手给晓梅送行,晓梅朝埋爹的方向跪下磕了个头,然后咬着牙含着泪水走了。

大都市没有春暧花开也见不着山和小溪,下下班的人都拥挤街道上、包子店或公交车上。晓梅在汽油味和油香味中踏着灰尘向那些人卖花,有时会有几个有钱人停下轿车买一大把,有时也有打工的要她把一朵玫瑰精心包装。晓梅爱笑,每个卖花的顾客她都会送上甜甜的微笑。有人说晓梅的身段卖花实在是浪费了,应该去当明星赚大钱。晓梅才不稀罕那种出卖身体赚来的钱,她怕长生哥知道后看不起她。

头一年,晓梅逢人便问有没有看到长生哥,长生很多,长生集团、长生药店、还有什么长生内衣,可就是没有晓梅要找的长生。第二年,晓梅专门到工厂门口卖花,那些工人中倒是有个叫长生的,不过是个成家的男人,比不上晓梅那个英俊的长生,那个长生的老婆用一种怀有敌意的眼光盯着晓梅,晓梅再也不敢去工厂找长生哥。第三年,晓梅干脆到广场上去等长生哥,以前长生哥拉着她的手吻她的嘴说最喜欢的就是城市里的大广场,特别是有钟的广场。

一辆轿车停在晓梅面前,玻璃缓缓下降,晓梅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晓梅认得这个男人,他每个星期天都会准时七点来卖一束花,但他从来不多说,是个极为沉默像似伤怀的人。晓梅真羡慕那个收花的人,长生哥要什么时候也能送自己那么束红红的玫瑰花该多好。

递花,收钱,甜甜的一笑。

轿车在一系列的职业动作后缓缓离开了广场,然后消失在霓虹灯下的车群中。

晓梅有点失落,每次那个人走后她就有这种失落的感觉,像是为他那麻木的脸,又像不是。

不是星期天,晓梅又看到了那个神秘的男人。他把车停在广场边上的白线内,然后朝晓梅走来,脸上还是那样麻木。晓梅的心跳随着那沉稳而带着忧郁的脚步加快起来——他走到晓梅面前,习惯性的掏出两百块钱。晓梅递过去一束花,两百块钱应得的花。他没接,说这花是送给你的,今天不是星期天。

突然就刮起了一阵风,一粒砂子飘进了晓梅的眼睛里,晓梅忙用手去揉眼,朦胧中那个人和身影越来越小,那两张带着成熟男人体温的钞票也被风吹凉了。晓梅有些莫明其妙,这人神经病。晓梅才懒得去理解,再说她没读过什么书,有难事的时候长生哥会帮他理解的,长生哥上过大学,站在河边就能为她作一首小诗。晓梅在想长生哥这会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像她这想在想着那些难忘的夜晚。

有人说在一家酒店门口见过晓梅的长生哥,不过和他一起的还有个女人。晓梅就去那家酒店门口等,她没卖花,她怕给长生哥丢脸。可一连几天都没见着长生哥,她有点失望,继续回到广场上卖花,她认为长生哥到广场上的可能性比较大。

开轿车的男人又来卖花,他手里多了张报纸,说是帮晓梅登了条寻人启示。晓梅问他花了多少钱,他扭头就走,说不差那两钱。他忘记了卖花,晓梅追了上去,说今天的花很新鲜你不要几朵吗?他怔住了,像是被什么伤痛剌到了神经,他颤抖着习惯性的往口袋里掏钱,他说奇怪了今天怎么没带钱。

晓梅递过去一束玫瑰花,说算我送你的不要钱。她不想欠别人什么情。

他迟缓着又把手缩回口袋,眼神有些伤感般的躲避着那些花。他说不用了,反正人已经走了。

晓梅听懂了,那个收花的人走了,他已不必每个星期天再来卖花。她想安慰他几句,他已打开了车门钻进了车里,然后喧哗的城市和孤寂的角落似乎都在嘲笑那四只可怜的轮胎。晓梅第一次感到凄凉。

出租房的老板娘递给晓梅一个信封,说中午有个叫长生的男人来找过她。晓梅觉得自己有点奇怪,应该很高兴才对,那个日思夜想的人找到了,她可以把存着的钱取出来置办嫁妆了,可偏偏有一股难受的气流在血液里流窜。出租房老板娘还说和长生来的还有个妖媚的女人,他们是开轿车来的。

晓梅回到屋子里就把那封信烧了,然后对着那堆灰烬发呆,长生哥定是不要她了,他明明是发了誓的,他说她是他的女人,一辈子都是。

夜色带着城市的喧嚣狂乱的刮着笨拙的建筑物,几朵看似伤感而被人故意折断的玫瑰被遗弃在垃圾桶边,芬芳的气息被那些肮脏的物体嘲笑着。

开轿车的男人又来卖花,晓梅很尴尬,花卖完了,蓝子里只剩下了一朵。晓梅说只有最后一朵了,我送给你吧。他说看样子你是找着他了,以后不用再卖花了吧。晓梅深深的吸了口气,尽量不让泪水流出来,她说谢谢你帮我登那条寻人启示,不过我还是没找着他也不打算再在这里找下去,明天我就要到另一个城市去找他。

他说,其实你犯不着这样为一个人奔波的,如果他变心了呢。

晓梅说不会,他永远不会,他说过的。长生哥说永远都只爱她一个。

风竟然有些凉,完全不符合在初夏的季节出现,可它偏偏就来了。晓梅咒骂着风,咒骂着那些建筑,她宁夏那个故事是编的,或是长生哥的借口。那个人是长生哥最好的朋友,他卖那么多花全丢进了垃圾桶,目的只是帮助她售花,长生哥到城市里来的第二年就做了厂长,还和原来那个老厂长的女儿结了婚,那个人说长生哥在那封信里写明了一切的,只是她没看。晓梅等他讲完故事后就抢回了那朵玫瑰花,然后把它折断扔进了垃圾桶。

晓梅决定去另一个城市,她发誓不会再卖花,也不会再为别人而伤心,她觉得好多东西都是虚伪的,真正的生活是靠勇气和诚挚去面对的。

我只愿在心底默默地爱你

在我们村,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了两个婴儿,一个就是我,一个是我们家的邻居宏,而父母也给我取了个虹的名字。也许我们从一出生就很有缘分吧。也许我们也只是凑巧而已。

由于我们是邻居而且又是一天生的,外加一样读音的名字,所以此后我们两家的关系就走的异常亲密了。

记忆中,小时侯宏总是带着我去玩。虽然我们两个一样大,但在我面前,宏总是表现的像个哥哥一样。只要和他在一起,他就不会让我受到一点伤害。几乎为我铺垫好了所有的路。而我好像生下来就是那个应该被他照顾的人。

渐渐的,我对宏产生了依赖。我喜欢看他把赢回来的玻璃球都交给我保管。也喜欢他一边流着汗一边为我笨手笨脚的削着苹果皮。最喜欢的是他会在我受到委屈时,在第一时间站出来为我伸张正义或者是哄我开心。总之,我觉得从那个时候我就很喜欢他吧!

后来我们一起进了幼儿园,又一起升入了小学。而我发现他居然那么的热爱他的课本。不管是a,o,e的拼音,还是1+1的算术,只要是他所看到的书上的东西,就都要仔细的去看,认真的去学。所以,宏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就越来越少。尽管放学,放假时他都会如从前那样陪我玩,让我开心。但一本书对于他的吸引力远远比我大多了。而当他一本正经的看书做功课时却连旁边的孤单我看也不看一眼。那时我就会朝他大发脾气:“宏,你是个书虫!你是最最笨的书虫!那书真有那么好吗?”

“虹儿乖,别闹了。你要学会照顾自己。快看,我给你讲这道难题怎么做才最简单。”

我面对他这样朴实,没有丝毫怒气的回答也只有无奈。然后就继续坐在宏的旁边,看他仔仔细细的做题。

学习,对于宏来说是有魔力的。因此,他的成绩不用说一直是我们班一流的。而因为好像是学习抢走了我的宏一样,我开始厌恶学习,不看书,不写作业。所以,成绩单上,只有看到了最后几行才可以看到我的名字。

一直的了初中,我们之间的关系仍是这样。不过是由于年龄,性别,爱好的差异使我们之间又多了许多透明的墙。但是越长大,我却发现我越喜欢这个阳光,朴实的邻家男孩。而他的名次和我的成绩也让我觉得我们好像不是一路人。不过没关系,我只喜欢在一个小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上课时流俐的发言;专注的眼神和细致而匆忙的笔记;喜欢看他下课时认真的作业;忙碌的身影和豁然大悟的笑容!我发现我竟是如此的爱他。他还只是一个“书虫”。好吧,就让我一个人暗暗地恋着他吧!

上了高中,学习气氛就完全不同了,课程也紧张多了。虽然我们离高中的学校并不太远,但为了更充分的利用时间,宏选择了去学校住宿。我嘛,只想一个人自由自在,又因为不大喜欢学习,因此仍就选择走读。由于这样的原因,即使我和宏是邻居,即使他每周都会回家一次,但我们还是很少碰面。加上以前的差距把我和宏拉得越来越远,我的世界只剩下对宏的思念和小时侯的回忆。

就这样,上高中之后我几乎都在回忆中生活,只是偶尔会在周末去看看宏。他依旧是那样朴实的笑着。一边让坐,一边问我:“虹儿最近有没有努力呀?是不是还像以前贪玩呢?老这样可不行啊。”

“哪有,我哪有……我,我在用功啊!”

“是吗?用功还有空来看我?”

“难道,难道一个月只看你一次还嫌烦?”我气得推门就走。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想解释,但我已经走开。只听他一声声的在背后叫我“虹儿,虹儿!”又听到他叹一口气,说道,“唉,这孩子!”语气倒真像我的哥哥。

也许他真的不明白我的心思。是啊,我那么了解他就更应该明白他确实还是一个书呆子吧。不过,表面上我可以不理他,冷淡他,气他,但却停止不了心中对他的爱。爱,就爱他的呆!

记得那是高三的一次月考。似乎很重要。而凡事这种比较大型的考试就免不了找考场,对考号等一系列的烦事。到了该正式考的那一天,我也不知怎么就起得比平时晚了些,真是快要急坏了。我快速收拾了一下就匆匆骑车出了家门。刚到半路,却又想起准考证忘带了,又急又气。没办法,只好又快速地返回家去。我慌慌张张的赶到学校后,发现同学们早都“行动”开了,一看表离发卷时间只有五分钟了,来不及了!我没敢多喘一口气就连忙冲向楼梯开始朝五楼目标赶,找我的考场。可刚刚到三楼,又倒霉的被人撞掉了书。我当时既无助又又着急,怎么办呢?再不赶上去就真的晚了。

正当我不知所措时,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用帮忙吗?”我一看是原来是宏。他在笑!老天,他还在笑!不过,我确实难以形容见到他那种说吧出来的惊喜和找的依靠的感觉。但我这几个月都未见过他,也就没和他有过一句话的交流,所以即使我心里和他不陌生,此时我也觉得不知怎么开口对他说话。我不想耽误自己,更不想连累他人,而且是学习那么好的他。可想来想去我此时又真的很需要一个人的帮忙,我也只有咬了咬嘴唇,轻声说了句:“用。”

宏好像在等待我的命令一样,马上麻利的帮我把书捡起来,收拾好了一切。然后说了一句“再见!”就匆忙的走了。我顿时感到一种温暖和一种被人保护的感觉。

几天后我去他家找他,想去谢谢他。但走到了门口却又不知该不该进去,我的心里游移不定。也许他真的很烦我,也许我不该打扰他,也许那天就是看到一个陌生人遭遇那样的情况他也会伸出援手。我正在徘徊中,宏出来了,看到我很惊讶,惊讶我在这里,也惊讶我在这里而又没进去。宏笑笑,说:“又遇到什么事了?怎么不进去?”

“你怎么知道我遇到什么事了?你又怎么知道我是来找你的呢?”之后,我转头便要走。

“虹儿!”我回过头来,“别再闹了好吗?”他走过来,微笑着对我说:“你应该努力了,你难道不想上大学吗?我可是要上大学的!你难道就想让我们两个的‘邻居路’就这样结束了?我们将来可以同上一所大学,一起吃饭,一起2,一起看书,一起参加各种活动,这样不好吗?”

“真的吗?可以吗?我们真的可以在大学里也做邻居?”

“当然可以,只要你努力!到那时,我们一起坐车去上大学,我还像小时侯那样照顾你,好吗?”

“嗯!”我含泪点了点头。然后飞奔回家。原来,宏从未忘记小时侯的事。也许他只把我当妹妹,但只要能在他身边,可以看到他,我就心满愿足了。

接下来的时间我就开始努力,开始拼搏,开始恶补。我要努力把这几年的知识都学回来……

但是,还是太晚了。虽然我的成绩有进步,但比起别人来说差远了,更别提学习那么优秀的宏了。我怎么能考上宏要上的大学呢?

高考来了,两天后又走了。

七天后,我们的成绩下来了,我和宏整整相差了二百分。

一个月后,宏要奔赴一所大城市。而我却留在了这个生我,养我,而且注定我一辈子也走不出的圈子了。

看来,我们虽从小就有缘,但亦是有缘无分的那种。宏有他的人生,他的脚步也不会停止于此。我们也许从来就不是一条路上的。即使是,他也仅仅是这条路上的一个过客。而我却深深地爱上了他。

没关系,就让我在心底默默地爱着他吧!

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也是父母手心中唯一的宝贝,无论多么华丽的语言都不能描述出她的美丽,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会惊叹她的美,那是沉鱼落雁,还是倾国倾城。

一转眼她已经到了二十岁,十里八村来给她说媒的人都踏破了他家的门槛儿,无论是家财百万的企业家还是位高权重的公社书记的儿子,或者是吃公粮的邮政和银行某领导的儿子,都不能打动她的芳心。

她的父母急了,亲戚们也开始生气,那些热情给她说媒的人儿逐渐地疏远了她,很多人在谣传:“这个女孩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她的母亲甚至要带着她去县里的大医院做检查。

那个晚上她哭了,她直挺挺地跪在父母的面前:“你们不用操心了,我有自己喜欢的人了。我只爱他,如果你们不同意,我谁也不嫁。”说完这句话,她下意似地攥紧了手里磨得锃亮的剪刀。

她结婚了,嫁给了那个她爱的男孩,那是在几年前的一个雨夜,她在放学的路上滑倒了,那个男孩背着她把她送回了家。一路上,她趴在他的背上,他用手紧紧地搂着她,就在他几乎又要滑倒的时候,他用身体支撑着她,自己却重重地摔在了泥水中。看见他浑身的伤痕,她哭了,听着他剧烈的心跳,感受着他的体温,她发誓这是她这辈子不能放弃的男人。

他们的婚礼出奇的简单,娘家人没有一个来送亲的,也没有大吹大擂的喜乐和宴席,她没有穿上她梦寐以求的婚纱,她,一个人,背着自己穿过的几件衣服,没有人看见她的眼泪,只知道她走出家门的时候说:“你们就当我死了,或者你们根本没有生过我这个女儿。”因为她知道他家穷得一分钱都没有,他是个父母离异的没人要的孤儿,可是她就喜欢他,只为了那份深深的爱。

她要做个好女人,做他的好老婆,每天她早起晚睡,和他一起去田里种地,和他一起回家做饭收拾屋,虽然他们连住的地方都是租的最破旧的房子,可她感觉到很幸福,每个夜晚,她躲在他的怀里,她钩着他的脖子说:“老公你真好,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他憨憨地一笑:“别这么肉麻了,好不好?”在他亲吻她柔软的嘴唇的瞬间,他的眼睛湿了。

她是个好女人,她把他们的家收拾得一尘不染,她把他脱下来的每件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她为了他可以去做任何事情,记得一次他和邻居吵架,当邻居手中的木棒打向他时,她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她的头流血了,而她却没有哭:“老公,我求求你,别和人家打架了,我们没有钱,治不起人家的。”他哭了,放下了手中抄起来的家伙,把嘴唇咬出了血。

他听老婆的话,努力干活挣钱,可是他们的日子怎么也不见起色,一次他们同学聚会,他去了,穿着老婆为他洗干净熨板正的衣服,可是到了饭店一看,他所有的同学都穿得比他好,过得比他体面,以前曾经猛烈追求过他的那个女生,现在拥有百万财产,她主动凑过来给他倒酒,目光中流漏着暧昧,那个晚上,他生平第一次喝酒多了,醉了。

回到家里,她一直没有睡觉,坐在床边在等着呢,他一头栽到床上,吐得一踏糊涂,而她默默地给他清洗,给他用热手巾敷头,她看着他被酒精折磨得痛苦的样子,她的眼泪如雨。

“以后别喝酒这样多了,这样多难受啊!”她轻轻地说,可他却发火了,他瞪着红红的眼睛:“你给我滚,不因为娶你,我能过上这样清贫的日子吗?”他第一次动手打了她,她捂着红肿的脸抽泣着,可她没有走,因为她放心不下已经喝多了的丈夫。

从那以后,他经常出去和同学聚会,每次回来都要喝得酩酊大醉,每次她都小心翼翼地伺候他,她从来不问他到底和谁在喝酒,是男的还是女的,她爱他,就应该相信他,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有时候赶上他心眼不顺她就要遭受他的辱骂甚至是大打出手。当酒醒以后,他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她也从来不提。

她爱他,她曾经发誓:“这辈子死活我都要跟他。”因为这句话,她失去了所有的亲情和友情,谁愿意和她这样一个执拗的傻女人来往呢,何况他们家穷得已经不能再穷了。

时间过得好快啊!转眼他们已经过了将近十年了,因为他们的日子太紧张了,到现在他们都没敢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他喜欢孩子,看见别家的小孩子从门口路过,他追出去眼八眼望着的,她看见了他的眼睛都放光,而她默默地跟在他的后边,看着他逗孩子那幸福的样子,她发誓一定要给他生一个孩子。

她发现有段日子,他好象变了,他不喜欢回家了,很多个晚上,她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床上,想着他们曾经的快乐,他的温柔和体贴,他的英勇和神武,她的泪水成河。

听别人说,他的那个有钱的女同学要给他拿钱开公司,听别人说,那个女人为了他已经和老公离婚了,她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如以前一样,默默地做他的好老婆。

一天晚上他实在忍不住了,他说:“我们这样穷,你觉得有意思吗?要不我们离婚吧!反正我们也没有孩子。”她没有回答,任凭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滴落。“难道,我做得不好吗?你说,我会改的,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他无言地叹口气,转过身,睡了。半夜,他忽然起来,狠狠地要了她。

一个月以后,那个衣着华丽的女人开着黑色的奥迪来了,在他家的门口,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花衬衫。她们对面而坐,那个女人很爽快地说:“我喜欢你老公,他也喜欢我,如果你同意和他离婚,我给你三十万损失费,你看可以不?”她的脸“唰”地一下红了:“你别欺负人好不好?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我不差钱。”她的手都抖了。

那个女人一甩头发冷笑一声:“现在爱情还值钱吗?也就你这个傻女人才这样想,你没有钱你能给他幸福吗?你凭什么拥有他这样优秀的男人,你配吗?要不我给你五十万。”她疯了一样,拿出一把扫地扫帚:“你给我滚得远远的,多少钱我也不干,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她哭了,把花衬衫都弄脏了,她知道这件花衬衫是他第一次送她的礼物,而那个女人开着她的奥迪跑得远远的。

晚上他回来了,一进屋就搂住了她:“老婆,你真好!”他用胡岔子扎着她粉嫩的脸蛋,她害羞地垂了头。小屋里又传出来她幸福的呻吟,他又狠狠地要了她,她给了,他又要,他们折腾到半夜。他们又恢复了往日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没有告诉他,她怕因为有了身孕,他不让自己干活。一天他说要带着她去城里看看,他说她一直没有走出过农村,他要给她买件最时髦的衣服,让她看一看大城市的女人是怎么“倒持”自己的。

他们手拉着手,走在车水马龙的路上,忽然一辆黑色奥迪飞驰而来,直向她撞去。他飞身而起,使出全身的力气把她推出了很远,而他自己却倒在血泊当中。

她扑过去,双手捧起他的脸:“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她喃喃着,他费力地睁开眼睛:“其实我爱你如你一样深,我知道你是最好的女人,所以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她拼命地摇着他的胳膊:“老公啊!我有了我们的孩子了,你知道吗?”“来生我还要娶你做我的好老婆。”他微笑地闭上了眼睛。

那天晚上

广州的都市尽管繁华,餐馆里却还冷清。往日里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这里该早已人来如潮,而今是门前冷落,任凭美丽如花的小姐招摇揽客,过路的人们也没有几个顾盼她们的媚眼的。

去年的经济危机都说见底,今年该是复苏了,可是,经济的复苏,时隔半年了,谁也不敢说已经看见了让人欣欢的喜头。

男人和女人在一个靠近窗边的地方坐下来,餐馆里明亮的灯光,让男人再一次端详着女人的脸庞,依稀追忆当年那个女孩的俊俏模样,在她的脸上,仿佛写满了十八年前的记忆和十八年离别的相思,从女人若泓的目光里,让男人隐约看到了那一年初夏的阳光,挺拔玉立的钻天杨树上的叶儿还没有长满,却把初夏的阳光在风的歌声里摇荡的发亮,那年夏天来得有点早,还能听得到呢喃的燕语和婉转的莺声,到处是嫩绿,一切都是清新,连田野里新翻的泥土气息都沁人心脾,然而,这一切人间的美丽中,却也有着人们的不幸,女孩就是这样的一个不幸者。

古希腊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说:“悲剧的魅力在于它产生于美丽的背景里”。如一个人微笑里的眼泪;如空山新雨后的晚来秋。

男人和女人要了一瓶红酒,她要男人点了几个男人喜欢的菜肴,似乎要为男人解馋的意思,其实,此刻男人的心里,再好吃的菜肴,哪里及得他们两个相见的欢欣呢?!男人看着女人,盯着她的脸,她的鼻息,她的唇纹,她的眉眼,她的发丝耳际,男人一点一滴地看着,恨不得把女人含在嘴里,装在心里;在女人身上,男人不在乎女人的美丽,而是在女人身上,有着男人十八年来的记忆,以前做梦也没有想起的再见,今天却是见到了,是梦里?是故事?还是传奇?

三十岁以前,人们对生活多是无限的展望;三十岁以后,尘埃落定了生活的轨迹,人们多的是对自己过去的回忆,多情最是怀旧人,她是男人十八年前男人心灵的镜子,从她的身上,依稀感觉能看到自己当年情怀初现的背影,她的际遇,让男人感觉到了社会的愚昧和不公,从而让男孩对书中新社会赞誉的怀疑,对社会从此睁大了眼睛。

盯着女人的眉眼,看着她翕动的嘴唇,倾听她诉说离别后的故事,什么盖房子,卖羊肉串,男人听着无比的开心,听着她的辛苦遭逢,又让男人心疼,男人喜欢女子中的女强人,喜欢听她们与命运磨折和困难抗争,不向困难挫折低头的故事,摔倒了,爬起来,这些就是好多男人也没法做到的,她却做到了,感觉她是好样的;为了当年的相见的缘分,她不停地寻找着男人的踪迹,她又是个情义深重的女子,多少天的言谈,多少个飞鸟相传的信息里,男人已经感受到了自己,已然爱上了这个女人,今晚的交谈,男人的爱,感觉更深了,就像饮下的红酒,越饮越浓的滋味,相识久长,相见晚矣!

相伴回住处的路上,男人喜欢走在女人的后边,看她的步伐,不再是当年轻轻走过的足迹,时而不经意间露出欢跳的心怀,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止不住地疼爱和喜欢,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心情却像个孩子一般,想起小时候喂养的雏鸟,对它的百般疼爱和万般的呵护,那心情,是和今晚一个样子的,她的整个身,都完全溶合在男人的心里了。

男人笃信缘分的。张爱玲说缘分就是千年荒野里千年而遇的擦肩,是修百年的同舟,修千年的共枕,然而,缘分是可遇的,不可求得,因为笃信于缘分,可以帮助人们去理解爱的诞生和生活无奈的结局,可以用它来宽慰人们心情的伤悲,甚至为了缘分无畏于牺牲自己。大多女人,相信着命运,因为觉得女人自己的无法独立,有着青藤缠树的依赖,命中所遇,更加笃信缘分,在情感上期待着被爱,但是,爱的前奏,需要对方懂得自己。懂得,是喧嚣尘世中的光辉,虽转瞬而逝,但也能照到地老天荒。心有灵犀,有时比爱情本身还要难,愿男人用男人的真心真情先来懂得她吧。

广州,华金盾。十月一日晚二十二点十八分。

很平常的一个宾馆,自此,为男人留下了一个永远的记忆。

室内灯光昏黄,柔和,淡红色地毯上均匀缀着牡丹的花开,乳白色窗帘,暗淡水印了流畅的线条,宛如兰叶柔媚的流淌,洁白宽大的双人床头,一对柔软洁白的棉纱枕亲密地偎依在一起。

男人去冲凉,女人为男人准备了睡衣和拖鞋,把男人衣服挂进衣橱里,自己坐在电脑前,看着男人的文字,柔和的灯光和电脑屏光的映照,把女人柔和在静谧安详的光晕里,愈发显得面容的姣好,如女菩萨一般,看了让男人感到幸福,看了让男人迷醉,好花须在雾中看,美丽的女人在灯光的柔影里更是妩媚。桨声灯影醉秦淮,秦淮的李湘君,柳如是,喜欢箫声灯影的夜晚,白天一般是不开张的。

冲凉已毕,男人出来,拥抱了坐着的女人,陶醉在灯影下女人的衣香鬓影里,女人仰面接住了耳际慢慢滑过来的温唇,如莲花接雨般,凝住了两个人的清新的气息,如那年初夏的风,轻轻吹拂在脖颈耳鬓和发丝里,吹得人面热,心跳……女人突然推开男人,“我要去冲凉!”

……

天要亮了。

爱是寂寞的动词

人群当中发生了一场异常的骚动,有人在冰冻的河底冻土里面发现了一尾鲜活的鱼类,扁平的鱼身以及洁净的鱼体。

念意挤在拥挤的人群当中,看见了那一尾半透明的鱼类被她的族人们争夺着给生吃了。

这不是一尾普普通通的鱼,应该是在这么地一颗低辐射星球上所特产出来的生命体。

念意的手里面捏着一把镐头,她的娇嫩的双手已经被镐头柄给磨损,露出了晶莹剔透的肌肉。

“啊,你们这一群该死的星际奴隶!竟然在偷懒!”一旁监视着他们的挖掘工作的UOT-117行星人高声地喊叫着。

于是所有的人们全都安静下来了,一声不吭地低下了头来,沉默地挖掘着自己脚下的冻冰。

这是一颗距离恒星有着一定距离的行星,行星上面有着大量的氢氧化合物的凝固体,也就只有在靠近行星的赤道上,方才有可能会被恒星的光照以及辐射所融化成为液态的氢氧化合物。而念意他们此刻所进行着的工作就是沿着这一颗行星的赤道深挖掘出一条围绕着这一颗行星的一条河道出来。

挖掘的人们似乎是不少,全都是从战败的星球DIS-140行星上所输送过来的DIS-140行星人。

二个月以前的东方星系发生了一场不平等的战争,DIS-140行星上的星际文明遭受到了来自于同为东方星系的八大家族之一的UOT-177行星人的攻击,身体密度以及比重远在DIS-140行星人之上的DIS-177行星人在毫不费劲的情况之下取得了他们的胜利,战败的星球DIS-140行星上的所有智慧生命体一夜之间沦落成为星际间的奴隶工具人,被输送到了各个被UOT-117行星人所占有的未开化行星上从事着劳苦的工作。

念意想要在这么地一颗行星上寻找到她的父王以及母后,但是每一次的她在抬起头来的时候,总是会在监视着他们的UOT-117行星人的吆喝下低下头来,沉默地挖掘着自己脚下的冻冰。

在这么地一颗行星上有着成千上万名DIS-140行星人,但是监管着他们的UOT-117行星人却仅有几百名,可是谁也不敢有所轻举妄动,UOT-117行星人的身体密度远在DIS-140行星人之上,在UOT-117行星人的眼中的DIS-140行星人的身体简直地就脆弱得像是一张薄纸,随便的那一名UOT-117行星人的随手一碰,DIS-140行星人的躯体都会变得如同脆弱地冰块那样子地四分五裂,断手断脚。

“真的是你吗?念意!”一个熟悉的男性的嗓音在念意的耳旁响起。

正在进行着挖掘工作的DIS-149行星奴隶们纷纷地四散开来,形成了一条通道,在拥挤的人群通道当中,一名全身散发出金黄色辐射光芒的UOT-117行星人在一大群UOT-117行星人的护卫下,一直地朝着念意走过来。

念意抬起了她的头,她的清丽的脸庞在她晶莹透明的发丝的掩饰下,止不住地露出了一丝悲苦的神色。

是UOT-117行星人当中的金聚王子,他有着精致的五官以及挺拔的身材,金黄色光芒的发丝被他随意地束成了马尾状垂在他的背后,许多年以前的他出现在念意的跟前的时候,也是这样子的一副模样,所不同的仅仅只是那时的金聚王子是以DIS-140行星人的躯体出现在念意的面前的。

念意在凝神地看着金聚王子的时候,突然不由得地自内心当中产生了一丝悲凉的感觉,“哇”地一声痛哭了出来:“如果那天,我知道你的真实身份的话,我宁愿杀了你……”

DIS-140行星的湮灭,就是毁灭于UOT-117行星上的金聚王子的手上的,当年的金聚王子为了征服DIS-140行星,不惜屈尊地将他的UOT-117行星人的躯体给经过粒子重组器给组合成DIS-140行星人的身体,潜入到DIS-140行星上的皇室当中,结果被DIS-140行星的皇宫防守人员给捕获了,本来是应该在好几十年前被念意的警卫人员给消灭掉的,只是因为念意的一念之慈,而留下了他的一条生命,没想到的是他在得到了念意的充份信任之后,套取出了所有的DIS-140行星上的所有的秘密,更甚至是连DIS-140行星上最为严密的,向BH-0102行星上的军火商人刃所购买的星际防御系统的机密都被他所窃取了,直接地导致了DIS-140行星在与UOT-117行星人的星战当中失利。

金聚在念意的哭声当中一直地穿过了所有的奴隶工具人人群,走到了念意的跟前,轻轻地挥手拂拭去沾染在念意的发丝上的碎小冰块以及水份。

“我是爱你的,你也知道的。”金聚轻轻地将念意的一整个身体抱了起来:“可是你的身体却是如此地脆弱……”

“别相信他的爱情!”在金聚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叫声,是金聚的王妃和光。

和光说:“念意,你将永远也得不到金聚王子的爱。”

金聚满怀愠意地回过了头,一扬手就是好几道的金黄色光芒的辐射直朝和光疾射去。

受到了重创的和光瘫软于地上,粟红色的发丝渐渐地变成了触目惊心的鲜红色。

“别相信他!他的爱情全都是骗人的……”和光双手撑着地面,使劲地咬着牙,嘴角流出了一丝金黄色的血液,“在他的心目当中,没有爱情的观念,爱情对于他而言,仅仅只是一个疯狂的动词而已……”

好几天的念意都被金聚给羁押于行星上的临时住所里面,无边的痛苦以及寂寞淹没着她的心。

在念意啃着和着冰水以及地球植物青稞所调制出来的食物的时候,临时住所的外面传来了一阵强烈震动的声波,一个人打开了反锁着的门走了进来,是金聚的王妃和光。

“我给你准备了一艘全新的宇宙飞船,就在门口,它将会把你给带到BH-0102行星上面的鬼的身旁,东方星系的莫氏家族当中被驱逐出门口的败类鬼的身旁,也许,他可以给你提供上你所需要的一切的帮助。”

“为什么要帮助我?难道我们不是敌人吗?”念意问。

“是敌人!那又怎么样?”和光高高地仰起了她高贵的头颅:“我就是不想让金聚王子得到了你,并且,你也只能是呆在BH-0102行星上的鬼的身旁,你才会获得你的人身安全,UOT-177行星人从来都不敢去激惹莫氏家族的。”

“你懂吗?这就是爱情,可以使得你心甘情愿地呆在你的爱人的身旁受尽委屈而不愿意离开的爱情。”

“我不懂!”念意说:“希望你不要反悔,在我的飞船未进入空间穿越的时候,攻击我的飞船。”

“你走吧!”和光用力地挥了挥手,问:“在你的心中,真正的爱情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一个名词!”念意急急地说:“是一个已经在心里面给消逝和死去了的名词,是一段已被冰冻了的寂寞的往事,也是一场永远也不可能会再次重现的恋情的时光……”

就在念意的飞船刚刚完成了空间的突破的时候,金聚带领着一群UOT-117行星人出现在和光的面前。

“是你干的好事?”金聚问,“你把她送到了哪一个空间去了?”

“是我干的!”和光平静而又略带一丝沙哑地说:“你可以杀了我,我宁愿死在你的手下。”

“你以为我舍不得你吗?”金聚一抬手就是好几道强烈的金黄色光芒的辐射,直接在穿透了和光的身体。

“你将永远也得不到念意,包括她的爱情。”和光缓缓地倒下,“我把她给送到了你最大的敌人BH-0102行星上的鬼的身旁了……在你最深爱的那一个人的心里面,爱是一个寂寞的名词,你将永远也得不到她的爱,除了她对你的仇恨之外,你将会一无所有……”

原来我只是迷恋他

坐在回家的车上,我激动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嘴角一直是向上翘的状态,眼睛眯成缝看着窗外被汽车摔得远远的风景。

已经俩年没有回过家的我,在外漂泊的日子,无时无刻的思念着家乡的亲人和那一片我从小长到大的故土。

经过二十四小时的客车旅程,终于下车了。

拎着简单的行李,站在三叉路口。看着那一条新修的一直通往市里的马路,因为我下一辆要坐的车将会在那个方向出现。

心里忍不住的叫到:“亲爱的家乡,我回来了。家乡的所有人,我回来了。我最亲爱的亲人,我回来了。在离开后俩年的今天,我回来了。”

“亲爱的家乡,您好!家乡的所有所有人,你们好!我回来了。”

对着每一个开车从身边过的司机微笑。

把我所有的祝福送给家乡的所有人。

终于我看见了,从“XX到XX”地方的车从远而近的向我驶来。

用力的挥动着右手。

那辆白色的巴士停在了我的面前。

带着满脸的微笑上了车。

找个位置坐下后,总感觉有一双眼睛盯着我,回头迎上那一张即熟悉有陌生的面孔。

那一张英俊又带着微笑的面孔,黑色的瞳孔。看的我有些尴尬,赶紧收回目光,看向窗外。

“张青青”

“哎”我一听到我的名字就条件反映的应声回头。

“我是张俊亦,不认识了吗?”他走过来坐到了我的身边。

看着他那张英俊得让女生惊呼的脸庞,回想起当初我也曾迷恋过他。回想起当初我暗恋他时的童真,一个人傻傻的制造的那些巧遇。

暗恋他的时候,总希望他能多看自己一样,但是最怕他那一扫而过的余光和那似看非看的眼神。

暗恋他的时候,上课总是勇敢的站起来回答老师的提问。为的就是他能多注意自己,不管能不能回答得上那个问题,只要他能看过来就行。

虽然暗恋他,但从来不让任何人知道,还要装得满不在乎的样子。

暗恋他的时候,总喜欢站在楼上看着他在篮球场上带着篮球穿过对方的防守投的三分球,他的三分上篮赢来了全场女生的欢呼。

当他从对面走过来的时候,总是不管抬头迎接他那凛冽的目光。总是在他走过后,站在原地目送他的背影离去,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校园那林荫小道的尽头,才收回那不舍的目光。

他是学校的篮球明星,是所有女生中的白马王子。

“张青青你在想什么啊?你还没有想起我是谁吗?”他的声音还是一样的吸引女孩子。

而现在的他比当年那个俊俏的男生增添了计分刚毅成熟稳重。他那刚毅稳重成熟的神态是他这个年纪的青年没有的,但他这份神态更加的吸引那些年青的女孩。

“张青青不会吧你,你真的想不起我是谁了?”

看着他惊讶的神情,我笑了。

我原本以为我会一直暗恋他到老,一直保存那份童真到老。可是五年后的今天我才发现,当初的暗恋不是爱,我并不爱他,我当初只不过是像别的女生一样迷恋他。迷恋他是学校的篮球明星,迷恋他是校草,迷恋他的三分上篮,迷恋他……

“张俊亦,华阳中学第六十三届的学生会主席皆校草。”

“你终于想起来了,你在不说话,我会认为自己认错人了。”

“怎么能忘记你呢!你都不知道当初有多少女生为你疯狂?”

“包括你吗?”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死死的盯住我的眼睛,我避开了他的眼神看向了窗外。

“师傅,在前面停一下。”不知不觉我要下车的地方到了。

“你不回答我的问题,那你可以把你电话号码给我吗?”

“好,134XXXX0122。”

下车后,看着远去的车子。我发现自己当初真的没有爱过他,只是迷恋他。

电话响了。

“喂,你好!”

“是我,张青青其实我想说,我爱你,自从第一次见到你那天起。我……”

“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打断了他还没说完的话。

“还能给我个机会吗?”

“我只能说对不起”

挂掉电话后,我陷入了沉思。我想,如果他当初对我说这句话,我一定会接受他。因为我当初还迷恋他,可现在的我并不迷恋又不会爱上他。因为我已经得到了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我只能对着那一段迷恋他的时间说拜拜!

到底这是谁的错

春儿的老公病了,老公的哥哥找来了一个远方有车的亲戚,把春儿的老公送进了心理咨询医院,老公好像得的是抑郁方面的病。

那个时候的春儿,结婚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初来乍到的春儿,对老公家里的一切都还很陌生,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她不会告诉老公,也不找家人倾诉,而是向风中的落叶倾说,向天空中的星星诉说。因为,老公的承受能力有限,春儿怕老公日久天长会吃不消。

老公走了,家中留下春儿和年幼的孩子,那个时候春儿的孩子才八个月,春儿的胆子本来就胆小,再加上老公得病时的不正常举动,整整三个晚上,春儿一刻也没休息过,每时每刻春儿高度注意这老公的一举一动,生怕他一时糊涂自己一不留神,做出什么让他后悔一生的事情。

白天,春儿照顾年幼的孩子,晚上得不到正常人的休息,很快使春儿的身体包括精神上的折磨严重透支,就连白天有亲朋好友看望老公的时候,春儿的眼皮一个劲的在那打架。

“春儿,睡会去吧!我帮你看会病人。”老公的姐夫回头看着春儿说。

带着心中的那份感动和理解,想着能被人理解的那份欣慰,春儿回头感激的看了一眼姐夫说:“姐夫,麻烦你了,我真的有些累了。”

“快去睡吧!”姐夫看了春儿一眼催促着。

然而,春儿躺在了床上老半天了,却仍然没有一丝的睡意,她像哄小孩子一样的哄着自己,内心也曾试着搜寻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安慰自己,让自己坦然的去睡会儿。但是,思绪这位从来都没有见过面的好朋友,好想并不在意春儿的身体是否能吃得消,还是很快把话题扯到了老公的身上,睡眠居然无情的抛弃了春儿的健康,让她不停地沦陷于这几天老公发病地狱般的回忆当中。

“春儿,你睡了吗?”这时老公的姐夫在门外,很有礼貌的问。

“还没呢!姐夫有事你进来说吧!”春儿一骨碌坐了起来。

姐夫进门坐在了离门口很近的沙发上,望了一眼床上的憔悴的春儿说:“我把电视给你搬到这屋来吧!没事的时候自己看看电视,要不就找和你说得来的朋友聊会天,千万不要一个人闷在家里。再说了病人去了医院,医生们会有办法的,他不是第一次得病,你把心放宽点,应该不会有事的。

春儿用了最简单的思维逻辑,思考着姐夫说的话,老公的姐夫还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人啊!

记不清楚是在哪个傍晚,春儿一个人去医院看望老公,没想到在医院碰到了姐夫,老公正躺在床上输液,因为情绪仍有些不稳定,姐夫半蹲在床边,弯着腰,双手扶着老公的胳膊,一会儿摸摸老公的头,一会儿帮老公掖掖被角,一会儿又细心地观看着盛着液体的吊瓶,大颗大颗的汗珠儿从姐夫的额前落下。这种画面让春儿很感动,似曾在那里见过,她一个人呆呆地在哪儿愣了许久,把记忆中的往事细心地筛选了一遍,“哦,想起来了,自己在小时候生病时,妈妈也是这样的动作表情,经常地这样照顾自己,只是那时自己还不太懂事,根本就没有深深体会那份不可复制的母爱。

现在的春儿终于懂了,也理解妈妈那时的那份辛苦,但是妈妈并没有给春儿反哺养育之恩的这个机会,这个在常人眼中看似不是愿望的愿望,在春儿的眼里,却早已成了一个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了。

春儿悄悄地推开房门,她用微笑遮掩了那颗怦怦乱跳的心脏,别人看不到她内心的情热,何况姐夫让然蹲在床边很专心致志。

本打算一个人回家的春儿,这时却突然地改变了主意。心里曾不止一次的对姐夫说:“姐夫,你真好”。

记得老公得病的那段日子,每天老公反常的举动,把胆小的春儿吓得半死,浑身上下不停地打着哆嗦,牙齿也因上下摩擦发出了不成曲调的音乐,在那个凄清无人陪伴的夜晚,那不成调的曲子显得格外的刺耳,多事的月亮也不请自来的清泻了一缕月光。

“怎么了春儿,想找什么?我陪你去找。”

这时身后突然传出了姐夫磁性般的声音,给深处在别样处境的春儿,无论是心灵上还是精神上极大的欣慰,“姐夫,我想找一件衣服,可我一个人不敢去。”春儿看了姐夫一眼,转身又摸了一把眼泪说。

秋天的景色格外的迷人,踏着铺满落叶的树林,望着树梢上的夜色,那种踏实坦然的感觉一次又一次的想春儿袭来,好像小时候依偎在妈妈的怀里那样,让人心中顿生安全感,姐夫起初走在春儿的最前面,和春儿隔了一大段的路程。这时,姐夫回头突然地放慢了脚步,像是在品尝秋天的韵味,又像是在揣摩春儿的心思,用眼睛细细的端详了春儿一会儿说:“不开心的时候,出去散散步,或是想想我,你的心里会好受些吗?”

姐夫用眼睛在春儿的脸上搜寻着他想得到的答案,接着又说:“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上,每天都有伤心和烦恼的时候,听人家说在这个特别的时候,只要想想自己心里喜欢的人,心灵上会有种安慰,精神上会有种寄托,你相信吗?春儿”

我相信姐夫,真的,在脑子里经过了一层又一层的过滤,春儿给出了这样一个答案。

而我每天心情和精神寄托,却来自于你每天的心情,你开心我就高兴,你伤心我也难过,如果往事痛苦可以移植,如果岁月可以轮回,如果时间可以放慢脚步,我情愿把你的痛苦和不开心统统的移植到我的身上。

不知怎么回事,我老觉得就像有某种无形的力量,把我们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姐夫继续说着:“每次看到你憔悴的小脸,疲倦的眼神,内心我都会阵阵的心痛,每次我都会在心里轻轻的念叨着,春儿你还好吗?身体还撑得住吗?

鼻子一酸,不等姐夫说完,春儿跑过去扑到了姐夫的怀里,任凭泪水肆意流淌,多日的委屈,多日的不安,多日被人理解的那种幸福,满肚子的话竟不知从何说起,姐夫,姐夫我懂,春儿的嘴叫个不停,姐夫也用力的搂紧了身体有些颤抖的春儿。

接着亲吻着她们的嘴唇相互寻找着,沿着额头,脸颊,一路亲吻着汇到了一起,尽管春儿的心里脑子里,仍存留一些可怜的理智,但身体此时还是有些不能自持,她忘情的把舌尖送到了姐夫的嘴里,但姐夫的举动还是让春儿吃了一惊,那不是亲吻,而是吞噬,简直像是要吃掉自己,

月亮也探出了银白色的小脸,害羞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虽后,又把自己关进了闺房,还拉上了厚实的云做窗帘。

“呜,呜姐夫,不要这样啊!”这样不好,春儿的挣扎和呻吟使他作为男人的本性更加难以抑制。此刻,家庭伦理在他们的眼里以微不足道,姐夫快速退下春儿身上所有的障碍物,此时的春儿像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任凭姐夫一人摆布,瞬间的便和姐夫缠绵的滚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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