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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难懂柔情

十年前爱的转身

那一年她刚从学校毕业,因为在校时曾经获得全国计算机操作比赛的大奖,加之学生会主席的资历,而被当地颇有声望的一家民营企业相中,顺理成章的成为这家公司的员工。

他是公司老总,妻子是名门之后,十岁的女儿活脱脱是一个刻了模版的他。他行事果断、谈吐幽默为人又随和,深得公司上下拥戴,加之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的潇洒外形,在年轻人眼中,便显得完美。

她最初在业务部锻炼,内敛而聪慧的个性使她很快在同龄人中崭露头角,半年后,她被调入技术部,负责数据录入和分析,并兼管部门的档案资料。自她报到的第一天起,技术部每天最早一个到岗最晚一个离岗的必定是她,而每天清晨,先后到岗的同事们都会看到每一个人的案头都堆放有致,空气中弥漫着绿茶的清香,于是每个人每一天都带着朝气带着冲劲投入工作,年底公司总结表彰大会上,技术部成果显著,声誉满堂红,公司年度杰出员工榜上,她是最年轻的那一个。于是,第二年开年,她被公司送到北京去进修了半年,回来后获提升,成为行政部助理,直接对他负责。

他一直在观察她,这是个心智较同龄人成熟得多的女孩,她是家中独女,却无一点娇气。有她存在的地方,就像家一样的舒服,她会侍弄花草并把它们一一装点在行政部和他的办公室。她在午休和茶水时间里,不是带着耳麦听音乐就是捧着专业书籍或者一些人文类作品阅读。这让他想起自己的妻子,总是娇娇弱弱的,不喜家务,每一天都对着那些肥皂剧挥霍着她的时光。女儿跟在妻子身后,却总是蓬头垢面的样子。但是欣赏归欣赏,他未曾想过,自己会和这个女孩发生点什么,毕竟当年,正是妻子的柔弱打动了他男子汉的胸怀,他想保护着她,不受任何伤害。

时间久了,她天性中的童真的一面开始显山露水,她会在他电脑桌面制作一些动画在他开机时跳出来吓唬他,她会在帮他泡好的咖啡里加一些辣酱来捉弄他,当然,这些小伎俩都是和部里的几个女孩一起做的,然后在他佯怒的责问中装作一脸无辜相让他自己举白旗投降。

她对他一开始是仰慕,但她只是把这份仰慕埋在心底,只会在夜深人静时在纸上诉说给自己。记得自己真正对他有依恋是在那一年的春天,因为那次意外让他和她之间的感觉开始改变。

那年春天,他原本要一个人去广州参加一个商业谈判,临行前对方要求即时成交,于是公司决定让她随行负责处理相关文案。任务完成后两人买了机票返程。但是,飞机将要到达目的地时,却在空中出了故障,机长几次想迫降都未能成功。舱内一片悲观的景象,许多人开始按照空姐的要求准备写遗书。她是头一次乘飞机,却遇到这样的事故,毕竟还年轻,她的脸色惨白,但她并没有像舱内其他女乘客那般嘶声尖叫,只是默默的看着他。他征战商场多年,空中飞人的日子过了不少,对于这样的事故已司空见惯,他看到她眼中的惶恐,也佩服她的沉静,他伸出手去,握住了她的手,他要把自己的力量传给她,给她信心和勇气。他们就这样一直握着,直到飞机最后在机长沉着冷静的控制下有惊无险的安全落地,才缓缓的松开。

广州回来后,虽然他和她都刻意的隐藏自己的感情,但两个人之间偶尔交会的眼神渐渐的被公司里一些喜欢花边新闻的同事发现了,闲言碎语也不可避免的传到了他妻子那里。出身名门的妻子是眼里揉不得一粒沙子的,她开始频繁的进出他的办公室,并有意无意的在和行政部女孩们聊天的时候指桑骂槐一番。女孩一直沉默着,专心致志的做着她的工作,似乎他们的话题与她没有丝毫的瓜葛。女孩越是如此,他的妻子越是不甘心,于是检查他的短信、他的邮件成了每天必做的功课,他的个性也很刚烈,对于妻子的不信任他很恼怒,但他担心她的身体也不忍加以指责,只是,与妻子的沟通自然就日渐稀少。心气高傲的妻子自然无法忍受他的冷落,开始在他们的亲朋好友间、在他的同事以眼泪博同情,甚至一次次的把电话打到女孩的家里去埋怨女孩的父母。女孩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出身,那里承受得了这样的责难,直接设法给女儿联系了新单位,并严令女孩不得再与他有任何的联系。

她心里是有他,但她并不想拆散他的家庭,她只想以助手的身份在他身边协助他、照料他,让他快乐。但既然现实不容许她在他身边,那么,就走吧。

他越来越消沉,她的离去并未让他的妻子安静下来,因为多病的体质也让她的心绪变得善感而多疑,她始终怀疑他和女孩藕断丝连,并开始在他外出的时候跟踪他,这让他忍无可忍,几经沟通无效,他提出了离婚。他的决定一经作出,他就成了一个众人眼中的罪人,长辈们劝他“糟糠之妻不下堂”,身边好友认为他违背了当初“保护她一辈子”的誓言,他在公司的形象也大打折扣,但是他却未替自己做任何解释,毕竟,当年,他是爱过妻子的。他把一切财物都留给了妻子,净身出户,就连心爱的女儿,也因为妻子的坚持而留在了妻子身边。

一年以后,他的妻子再婚,对方和他性格迥异,并且对妻子言听计从,他妻子的脸色也日渐红润,他笑了,也许,他们当初真的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他知道他也可以毫无牵挂的去找她了。

她虽然离开了他的公司,但是她依然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所以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她都是清楚的,她知道有一天他会来找他,她一直期盼着。他来了,却被她的父母关在了门外。是的,二老怎么容许自己优秀的女儿去跟一个一无所有并且已经离过婚的男子,他和她是两个年代的人。甚至,女儿还因为他背上了第三者的名声。

她黯然,她的同龄好友也都不理解她,为她不值,周围人看她的眼光闪闪烁烁的,似乎所有的人都站在她的对立面。

他知道她的为难,他懂得她父母的担心,他开始全力以赴的运作他的公司,直到三年后他的产品畅销欧美实现了翻三番的利润,他终于再次拥有财富。当他再次站到她家门口的时候,二老依然没有放他进屋,但是,他们默许她和他一起出去。

他们结婚的那天,她的父母没有参加婚礼,他拥着她,告诉她,他相信有一天他们会真正的接受他。他们的蜜月是在瑞士渡过的,他对她真的就像手心里的宝,她的心,温暖异常。

怀孕期间,他的父亲、母亲先后患病,住院开刀;她的母亲骨质增生压迫神经导致无法正常行动,她的父亲偏又因意外而骨折住院,他和她都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她负责陪护母亲,而他则请了保姆帮助照顾父亲和母亲,他把大部分的时间用来照顾她和她的父亲,背着她的父亲检查、上洗手间,他亲自负责她的一日三餐,他不愿意她为了老人而消耗了她的精力。那段时间,他们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握着彼此的手,相信一连串的磨难对于他们而言,只是暂时的。

儿子诞生后,她的父母抱着小小的婴儿笑着对着他说:“给你儿子取个名字吧。”他笑了,她也笑了,老人是在用他们特有的方式表示了对他真诚的接纳。

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他郑重的交给她一个精致的红色礼盒,她打开一看,是一块卡地亚女士手表,她立刻就想到了蜜月,想到了瑞士,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一幕。

那一天他在瑞士的名品店里就想为她买下这块卡地亚手表,而她却认为当时的自己还不够格佩戴卡地亚,在她的心里,只有经历过岁月的沉淀和生活的磨练,她才会有足够的阅历和气质与卡地亚相配。

月朗星稀的夜晚,她看着儿子熟睡的脸庞,想起日间他和她的父亲斗酒的亲昵,她开始感谢上苍让一切的苦难都已成为过去,而他和她今后的人生,该是幸福的单纯。

等我回来

程橙离开的那天,她掉着眼泪说:等我回来……

我轻轻点头,算是给她回应。事实上,这话只是说给时间听。

汽车开动,白雾一点点笼过来,很快汽车便消失不见。

泸沽湖的雨季依然继续,回来的路上,湖面下起了零星小雨。我回到旅馆,继续我的掌柜生活。好似,程橙从未来过。

不是我残忍,只是我早已习惯这样的“被承诺”。

如果我没记错,程橙是第三个对我说“等我回来”这四字的女孩。我突然想起了小雨,想起了一诺。她们都是泸沽湖的过客,都曾是让我等待的女孩。

只是她们说完“等我回来”四字,就再没回来。留下的是关于她们的热闹记忆和我那卑微的等待。

小雨和一诺,没错!我还记得这两个名字,只是她们或许早已忘了我——泸沽湖畔“烟雨人家”旅馆的掌柜。从什么时候起,我成了这里的掌柜,我已记不太清。

小雨住进“烟雨人家”的当天,喝醉了。她斜趴在腾椅上,乌黑的长发盖下来,遮住了她酒醉后涨红的脸。我叫阿妹扶她进房时,她已经开始说胡话。

“不要逼我,让我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

又是一个逃离至此的城市女。这是我对小雨最初的认知和了解。

第二天,她经过柜台前往后厅用餐时,对我报以淡然一笑。似乎,她并不记得昨晚“醉酒”一事。

早餐过后,我去她房间拆洗被单。小雨瞅见沾上污物的被子,歉意地说:对不起,昨晚我喝多了。我回之礼貌的一笑,欠身出了房间。

不过多打听别人的私事,这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但偶尔,却并不排除客人向我倾情诉说。

因为雨季的原因,店里入住的客人并不多。晚上用过晚饭,我躺在面朝湖面的躺椅上休息。小雨来了,走到我身边,很唐突地说:我已经爱上了这里,我想留下来……”

“对,很多人都这么说。”我起身,回屋搬来一把木椅。示意她坐下。

小雨没有拒绝。双手环抱肩头坐下来,头很快埋进长发里,接着便是一阵长久的诉说。

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我习惯成为别人倾诉的对象。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来此,为的就是这样无所顾忌的倾诉。离开喧嚣的城市,抛开那片热闹的繁华。人们的心很容易就这样松懈下来,回归本真。

断断续续,我大概听出了小雨所要表达的含义:大学毕业后,被父母逼着接管自家公司,但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如果这是小雨的命运,听起来却并不让人心生同情。

在这尘世,有多少人能为自己的心而活?这是多年前,父亲曾对我说过的话。

在小雨抬头前,我想要敷衍,甚至找借口逃离。时间却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小雨抬起头,四目相对间,我看见她泪湿的双眼有满满的绝望盖过来。“你是不是觉得我像个疯子?”

我没有回答,两眼看向碧绿的湖面。

“人最悲哀的莫过于不能为自己的心而活……”

我的心好似被针扎了一下,有记忆瞬间浮上来。我四年前决定离家留在此地,不正是为了追随自己的心?渴望自由的心?

我立在原地,变得局促。小雨眼里的那片绝望,一点点盖过来,闷闷地,让人透不过气,又没勇气直视。我突然开始同情眼前的小雨,同情她的身不由己。一如同情四年前的自己。

小雨留下了。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想为自己的心活一次。雨季即将过去,小雨原本没有笑容的脸上有了灿烂的神色。

几个月后,阿妹开我和小雨的玩笑:阿哥,“烟雨人家”终于要有老板娘了。我虽然什么都没说,却在心里把这话当了真。但小雨却在雨季结束后不辞而别了。她留下一张字条,内容只有四个字:等我回来。

我等了,而且很用心。因为我对这份感情抱有期待。我以为,小雨只是短暂地离开,直到半年后的某个午后,我才发现:为谁活,都比为爱情而活来得可靠。

阿妹递给我一份从县城带回来的报纸说:别等了,小雨不会回来了,她不属于这里……

我接过报纸,上面印着小雨和一个陌生男人的照片。旁边鲜红的标题写着:远东医疗器械公司方董大婚在即。

我像做了一个梦,突然间醒了。眼前的那片湖,却依然澄澈如昔。波澜不惊。

这之后,我习惯一个人看湖,一个人迎接泸沽湖的雨季,一个人迎接来来往往的都市男女。

一年后,有个叫一诺的小姑娘灿烂地跑进来对我说:我已经爱上了这里,我想留下来……

我眯起眼睛看着她,没有说话。或许她可以去问问眼前的这片泸沽湖,看它同不同意。

离开的那天,一诺回望一眼泸沽湖,然后认真地对我说:等我回来……

我突然明白:小雨和一诺一样,承诺的不是我,而是眼前的这片湖。只是,十分钟年华已老,当你再回来,世界早已变了天。原本属于你的那片,早已被带走。

很多年后,我开始学会以同样的方式回应别人的承诺。你来或者不来,我依然在这里……

那一年,我没放心上

“零八年,或者是零七年。”她低头笑笑,略有歉意。

如果我们还能躺在一张床上,我会记得你清晰的轮廓。哪一年,又有什么所谓。只怕是欲。望像水一般,流过似玉之躯,过不留痕。

“邹媛琴。”我把她引荐给戴维,他们握手。

戴维道,“只管叫我戴先生可以了。”事实上,他真的姓戴,戴维是英文名,他当年跟我这么说的时候,我没放在心上,我只以为自己结识到一个姓戴的美国小伙。真可乐。

“你很美。”戴维赞美邹。

“谢谢。”她不客气。事实上也不必,工作压力太大,脸上时刻有风尘仆仆的沧桑。我为她的容貌捏一把汗。

“他终日戴着鸭舌帽,以示潮流。”我抽出一根红色经典给戴维。

“别总揶揄我。”戴维把帽子脱下,心有戚戚焉。

“同样能巧舌如簧。”看遍风月场的邹小姐,对戴维的小计俩不屑一顾,可真给我面子!

“你们都是在等毕业?”邹媛琴问,自顾自点了一根摩尔。

复古的年代?想不通。极度难入喉咙的过滤香烟,抽起来感觉在烤火堆,湿漉漉的树枝,烧起来不温不火,叫人难受。

一定有经历的女孩,才好此类香烟。我想。

“我是在等。他只是无所事事。”我解释道,一边给他们两个倒酒。

“啊?”戴维睁大眼睛。

邹媛琴在一边在帮忙加冰,一边等待我的回答。脸上毫无表情,似乎看透一切。冷艳的脸孔,看着叫人揪心。

“可不是”,我白了戴维一眼,“你可以子承父业,我得出来做‘白领’,挤公交,站地铁,不同世界的人。”

“我。靠。”他骂人,为了表示他并非一个“二世祖”,“你我两家做的生意是同行,何必说风凉话。”

“你开奥迪,我骑自行车。生活还捉襟见肘,立判高低。”我驳斥他。其实,这并非我真要说的话,有点口不对心。

戴维懒得跟我争吵,既然是事实,就没争吵的必要。

我又赢了一把。

“你是安迪女友?”戴维问。喝一口威士忌加冰。

我喝青岛,媛琴随我,斟满青岛啤酒。马尿般的液体,怎能喝得进体内,叫人想不明白。

邹媛琴一时无语,局促地等我的救援。

戴维的问题毫无水平,当然,他是个率性的人。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我们生活在一座城市,是大学篮球队的挚友。身形很棒,只是稍微瘦削,脸庞不算帅气,但是很干净。我欣赏这类男人。

“是的。邹小姐是我的女友。”我说道。仰头清光杯中酒。

我怎么会有勇气放出这样的决断,没有人告诉我。我希望这不是酒精之祸。

“小子艳福不浅。”戴维盯着女人的胸部,一边于我有歆羡之说,一边于我有不敬之嫌。

没错。是个丰满的女人。男人不看丰满女人的胸部,要么这女人有三百多磅,要么这个男人被宫过。我从来不掩饰自己对“色”的追求,但是,倘若要达到一种均衡:色与美的平衡,是需要阅历。这种阅历,往往在男人与男人之间才能有姣好的论断,所以,我把戴维叫了出来。

他还不算给我蒙阴影,在知与未知之间,女人与哥们之间,什么最难取舍。天知道,我是占有欲极强的人:要么两者兼之,否则,全盘皆输。极端的男人,不无如此。

“谢谢。”我向戴维表达谢意。他摆手说我“扯淡”,“伪君子”。

我假笑。闷头喝酒。

邹媛琴肉肉的手贴在我的大腿上,她有点不安,避无所避。我用手掌覆在她的掌心,告诉她:你应该从容自如。

女人与知己出行,谈笑风生;若谈到男友,多属缄默其口,不愿多语。盖是男友都对自己不好,到最后,不得不反问,到底是自己追求得太多,还是对方给得不够。

在职场上健步如飞,雷厉风行的女人,未必能在自己欢喜的男人跟前应付自如,邹媛琴是也。

“她今番来是有公务在身。”我替媛琴负荆请罪地应对戴维。

戴维酒过三巡,把脚横在凳子上,殊不雅观。

“见男友可算是公务?”戴维心直口快。邹赧然。

“搞一点旅游业务。”邹媛琴接道,“想托安迪拿一些资料罢了。”

“诶嘿?!”他动作极为夸张,我仿佛看到马戏团的jester(英格兰的概念)粉墨登场。

戴维曾在美国上学,什么都没学到,连口语也乱七八糟,唯一的好处就是,美国的嘻哈文化,牛仔文化捞了一把。可喜可贺。

他向我做了一个鬼脸,“从来没听说过安迪还能帮女友做什么业务。”

“别他。妈的把我说得如一头公牛似的。”我怒斥他。

媛琴在一边嗤笑。我脸红,料着她深谙“公牛理论”。

“是的。没错。”她给我圆场。

“哇。大善人。”戴维得势不饶人,我拿他没办法,“那现在进展如何?”

“出现点阻滞。需要你的帮忙。”我直截了当。

“噢,原来是鸿门宴。”戴维作离开状,我伸手把他拉回原位。

“不谈公事,不谈业务。”

三人相识而笑。

第二日,戴维还是把他手头上仅有的资料交予我,“希望她是你最后的女友”。我道谢,戴维凿实是在替我的未来着想,我有点感动。大概,男人不应该为小事感动,我是情细于发的男人。

她是我最后的女友。看来戴维看好她,当然,我亦欢喜她。

“她喝醉了。”戴维道。邹媛琴把头伏在我的大腿上,静静的,如一只待宰的猫。醉态可掬。她是我喜欢的女人,却醉在我的怀里。这男人真是卑鄙,甚至有点无耻。这个男人是我,安迪。我无耻吗,她知道,戴维也知道。

“你路上小心驾驶,最近查得严。”我督促戴维。

“我市委里有人——谢谢美意,你保重身体。”戴维耸耸肩。

“再见。明日等你消息。”我目送戴维挂后档,平稳离开。他摇下车窗跟我招手,尽兴而开。

“其实,你很清醒,不是吗?”我问。我与邹媛琴步入房间,她甩开我的手。

“这就是你所谓的‘女友’?”她愤愤道。

出门之前画的眼线已经在觥筹交错之时掉落,眼神迷离,毫无亮色,纵如此,亦抵不住无尽的娇媚跨墙而出。我真想一口把她当作蛋糕般咽落。

我不语,怔怔地坐在床头兮兮地抽烟。

初夏。潮湿的小旅馆,湿漉漉的地面;电视机庆幸是彩色的,节目“雪花纷飞”,房东解释说,是潮湿的缘故。暂且信他。

我悬着一颗心躺在床上,陆续抽了好几根烟。

“女友。”我喊道。

邹媛琴瞪我,亦掏出摩尔来向我示威,她知道我不喜女人抽烟,容颜尽失。

“来,让我们做一个拥抱。”我说,“恭喜你升迁了。”

她在不忿,我没有替她挡酒,戴维那家伙连续灌她喝酒,在此环境,我显然是个无能之辈。

我弹掉烟卷,向她张开双手,然后,我们拥成一团。

我亲了她的脸,然后继续抽烟。她心不在焉,余怒未消,我只好把双腿搁在椅子上,舒出一口气。

“你我相识多久。”她反问。

介于两年与三年之间,那算两年半。不短的时间。

“两年半。”我心里盘算了时间,然后回答她,信心满满。

“我曾经是你女友?”

“未曾是。”我皱眉,“今晚开始已经是。”我尽量放松声音。

“你真自私。”她早已扬起一条眉。

“也许是各取所得。”

她不语。

我续道,“但是,你不在我利益关系之内,我们只有感情成分,没有利益瓜葛。”

她仍旧不语,却笑得像个孩子似的欢愉,笑里面没有假惺惺。

我希望,她的心,在某一刻为我永恒,已经足矣。

“我们还能继续一起生活下去?”她问。

“如果你愿意。”

“多久。”

我不语。回答不出来。

“两年?三年?”她逼问。

我们两年三年,才会面一次;将来只是生活到我们会面的时长,未免有些悲哀。我突然想流泪。生命里从没有一个人让我停留两年三年,可是我欠债累累。上帝,你凭什么来打救我。

“你当下不是空窗吗。那把你借我。”

“不问多久?”

“时间你来决定。”

“你出手真阔绰。”她笑。

明日。晨光熹微。她带着欢愉上车。我回到住处饥肠辘辘,毫无睡意。看着天际一抹亮色,悲从中来:我像一个幼儿园里调皮的小孩子,算术永远全班倒数。我希望我能考全班第一,拿红花少年,然后拿三好学生,向所有人炫耀,我是可以把数字算清楚的,你们别小瞧我。许多年过去了,我终于觉悟,那与智商无关,至少当下,我的算术还是很糟糕,屈着手指头算,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平淡。我还有多少个春秋可以与你度过。

荷包空空,如何还得起欠你的两三年。

用生命去爱

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他与她都到了结婚的年龄。她开始寻找适合自己的人,可以让自己依靠一生的人。她虽然不知道这个人在哪,但她相信总会有的,总会有一个人会用自己的生命去爱她。

她,是一个女人,但不知是饿怕了还是什么原因,她特别的爱吃肉,也傻傻的幻想着可以有一辈子吃不完的肉等着她。更巧的是媒人给她介绍的第一个对象就是他——杀猪卖肉的人。没多考虑,相处几天后都感觉不错,就这样结婚了。这听起来像个故事,更像个笑话,但是在那个年代,人就是这么实际。而且在那个特殊时期,本分的女人都是靠媒人说媒。因此,夫妻之间并没有多么浪漫的语言和浪漫的事情,甚至没有爱情。结婚,似乎只是人生的一个步骤,也仅仅意味着把两个人组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家,取长补短而已。

就这样,他与她平平静静的结婚了。婚后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他杀猪,她在一边帮忙;他卖肉,她为他煮饭。而每当他煮出第一块肉来时,他都会先尝一小口,过会之后再让她吃。她一开始非常不解,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第一块肉有那么重要吗?既然他要吃为什么不多吃点呢?她脑子里充满了疑问,她开始觉得这个男人不太可靠。因为他没把自己放在心里,和自己居然还分得那么清。

终于有一天,当他又煮出第一块肉准备尝一口时,她气愤的对喊道:“为什么第一口肉你总不让我吃呢?是故意要我吃剩下的吧!锅里不有那么多吗,你要吃为什么不吃那些?还是有什么秘密在其中?”他停下来,“嘿嘿”的傻笑着,半响,说道:“你还不知道呢!人家卖给我的猪说是自家打死的,可我们又没亲眼见到,万一是猪得了什么病或是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死的呢?我们不得不小心呀。所以,第一口肉一定得让我来吃,那样若是猪肉真有什么事,你也不会有任何意外,当然也害不了别人。”

她吃了一惊,原来第一块肉的秘密竟是这样的重要。当她回过神来,又是后怕又是心酸的问:“那你呢?你怎么不顾及自己?你如果有个什么万一,叫我怎么办?”他不说话,只在一旁“嘿嘿”笑着。她觉得他是那么的爱自己,居然可以不顾性命,或许这就夫妻吧。她是那么感动,决定用一生去爱他,用全部的生命去爱他。

他是一个勤快人,地里的活从不让她插手。她就料理家中的事物。几年过去了,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孩子多了,也就难管了。尤其是老三,他不是太淘气,而是有些傻乎乎的。尽管如此,一家人还是和和睦睦的生活着。可谁家也难免有磕磕碰碰的时候,难免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而吵架,这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吧。只是,他们的吵架很特别,让人不免为他们担忧。因为他们的每次吵架都会引起她巨大的愤怒,总说自己活不下去了,要去自杀。孩子们都被吓坏了,却又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大儿子去干活,二儿子做饭,老三也没心情玩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老四太小,还不懂事。但,无论怎样,只有他才可以平复她的情绪,只有他才可以把她劝好。

有一次,他们闹的不可开交,她又说没法活了。几个儿子又是着急又是忙着盯着母亲不让她做出任何傻事。他这次也真的生气了,而且是第一次对她发那么大的火,他瞪着眼睛,脸憋得通红,似乎连眼中也快要冒出一团火来。他对她愤怒的吼道:“你别老拿死来吓唬孩子们。我就从来不说死,而要死我就会真的死去,不让孩子们担心!”她被他的样子吓坏了,就那样,他们又一次和好了。但她一直埋怨他说的听严重了。

没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只说自己头痛,而且也干不了重活。到医院检查,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那令他头痛的原因不是别的,竟是那个年代得了这个病就只有等死的癌症。也是,现在的一般人家都治不好也治不起,更何况是那个年代呢!他面对的是真正的死亡。她伤心至死,几乎迷信的认为是自己与他那次吵架导致了他得了这病。她后悔着,觉得是自己害了他,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慌了,没了任何主意。又是伤心又是痛苦。但在他面前,她总表现的很平静。大家知道他得的是不治之症,也就没再去求医了。因为本来就不宽裕的他们也知道治病不过也只能延长数日而已,再拖下去,病治不好反而会浪费钱。所以,只能买一些可以减轻他痛苦的药了。这一切,他都知道,而且也是他主动要求的。

她看到他一次次疼的不省人事,又一天天瘦的只剩骨头,如刀绞着心一般,她也疼的要死了。他不知道该怎样减轻他痛苦,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去代替他去受罪,她愿意那个忍受着煎熬的人是自己。可,一切却都要由他来承担。此时的她,又会好到哪去吗?

这天阳光明媚,他的气色也很好。她让三儿子背他出来,让他晒晒阳光,剪剪指甲。没想到他太轻了,几乎像没有水分熟透的果子一样,三儿子一背,到差一点把他摔下来。她看到后,厉声喝道:“办什么事都办不好,你爹还能有多重?”她想了想刚才的话,也觉得他又怎么会知道,他又怎么会明白呢?可恨不长眼的老天,竟让着病魔几个月时间便把他由一个健健康康的让变为了一个只有一副骨头的病人。而三儿子竟像突然明白过了似的哭了,只是没人看见。

他现在头脑很清楚,对她说:“天,变暖了,我也要走了,只是……”他一边强忍着眼泪,一边生气的对他说:“又胡说呢!你的病还没好呢,你要走哪去?不是现在还想着你那什么给你送过饭的小情人吧!等你好了再去也不迟!”他看着她,苦涩的笑笑,她脸上还挂着泪珠,她马上擦去,对他说:“等你好了,我陪你出去走走。”他们相互深情的看着对方,他眼中有对尘世的不舍,她眼中亦有对他的苦苦眷恋。心痛,只能也只有心痛……

有一天,他突然说好想吃罐头。于是她赶紧拿了家里仅有的十元钱去让三儿子给他没。但买来吃完后,他仍吵着还要吃。可光是给他看病,买药家里根本就没剩下多少钱,到哪去找闲钱买罐头呢?没办法,只好去已经结婚分家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那看看。但由于分了家,他们也过得不太宽裕,各自的媳妇也都不愿再出钱。是啊,谁愿意花钱在一个垂死的人身上呢?可反过来讲,那个可是把他们养大的父亲啊!面对自己即将离开的父亲都这么吝啬,其它时候还会有大方的表现吗?我不得而知。也许会有吧,那一定是对他们有利用价值的人。最后,好不容易才凑了二十元,她拿起钱打算着,如果用这钱都买了罐头万一还不够,到那时再去哪凑钱呢?不如买些苹果和梨给他吃自制的罐头吧。那商店了不就是自己做的吗。然后,她就去买了一大包苹果和梨,烧了一锅开水把切好的苹果梨块放进去煮。煮熟后捞出来放上白糖再让他吃。她一边麻利的做着这一切,一边掉着心酸的眼泪。她的心疼极了,他不但一天好日子没享受过,临了想吃个罐头还要吃自制的,连买的都吃不起!没想到,这也许是他人生的最后一个愿望都要靠欺骗来完成,临走前还这么凄苦,叫我好不伤心欲绝!老天不该呀!我,我也对不起他,怪自己无能,又能怨别人什么呢?儿子大了,也个人有个人的想法了,是,各也难处,可再难……她无力再想下去了,只有无尽的泪水缓缓流下来。他也许是明白她的苦衷也许是仍然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说,又吃了许多。看到他大口的吃着,她就越觉得万箭穿心般疼痛。老伴啊,你受苦了,可恨我也无能为力呀!

第二天,他又发病了。这天他发病的症状很厉害。大夫看了看,摇摇头说没救了就走了。她就守在他身边。此时,他也是特别的清醒。他对她说:“我快要走了,只是……只是放心不下你和孩子们。”她把泪水咽到肚子里,微笑的对他说:“别担心了,孩子们都大了,那个小的我也一定不让他受了委屈,一定让他健健康康的长大然后给他也娶了媳妇。老三如果……那我就养他一辈子吧!你还用不放心什么?”他又说道:“那样你会太累的,不如,再找个人帮你一把,你知道在农村,家里只有女的会处处受气的,何况……”“别说了!”她不由分说的打断的他的话,一边流泪一边气愤的对他说:“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人,我也只嫁你一个人。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还做你最幸福的妻子。到那时,你可不许先跑了!”他笑了,慢慢移动着僵硬的手指为她擦去脸上的泪水,她也笑了,啦起他的手紧紧握住。但他们眼中,都流着滚烫的眼泪……

谁也说不请,这热泪中到底有多少他们对对方的留恋与不舍。

也许今生他们无法相伴到老,可曾经拥有个这样一份真挚,美好,平凡却珍贵的爱情就已足矣!也许两个人不在同一时空,但他们的心会永远的守护在一起。我相信在她年过花甲时,回忆起曾经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也一定会露出幸福的微笑,因为这辈子,曾有一个人可以那么爱她……

闭上眼睛就好

我自小多病,不善言语,妈妈总说我像只猫,静静的乖乖的。连哭都是安静的。

那时候重复最多的生活方式就是打针吃药,附近的大小医院都认识我了,我从来不会对医生和护士笑,每次都是哭着进去,哭着出来,除了那个人,一个很爱笑的来给我上门输液的男孩子。

可是我真是好怕打针啊,怕得不行,好像不能呼吸要昏倒,紧紧的握着拳头。

他总是说;“不怕,一点也不疼,把眼睛闭上就好了。”

“对了,你考试得几分啊?”

“100。”

“那么厉害还怕打针啊?”

“可是我还是小孩。”

“小孩就更应该学会不怕打针,长大了才会是个勇敢的人。”

每次就这样在我们聊天时打完了。

他样子很干净,时常穿一件白色的棉布衬衣,每次见他都是小眼睛眯眯的笑着,走起路来笔直英挺,永远看着那么健康,那么精神,像早晨里的太阳,没有眩目的光,只会让人感觉温暖。

他是镇子上一个诊所医生的儿子,子承父业。

他是个很称职的医生,一年四季不管何时只要有病人他都会第一时间赶到,尽管都是一些小毛病,可他依然耐心的微笑接待,大事小情的,只要他帮得到的,他都会随叫随到。那个时候我觉得他就是个大英雄。

中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发烧,家里只有奶奶一个人,半夜时我依然没退烧,奶奶一个电话他急急的来了。

那是十一月,早上刚下了第一场雪,外面冰天雪地的,风冷得像刀子一样,他进来时睫毛还结着厚厚的霜。一定冻坏了,我当时不知道怎么了就哭了。

“君君怎么了?”他用力的搓搓手,然后温柔的摸摸我的头。

“我没事。”我赶紧笑笑的对他说。

他很熟练的为我量体温,配药。

“闭上眼着,就不怕了。”

我紧紧闭上了眼睛,双手握着。

“现在不是小孩子了,再怕可就让人笑了。”他微笑着对我说。

“我不怕。我长大了。”我看着他,那张干净的脸在眼前突然闪着光晕。

我迷迷糊糊的睡了,不知多久醒了,他正握着我的手靠着椅子睡着了。

他的脸近近在我面前,睫毛长长的垂着。我的右手就这样紧紧的握在他厚实的左手里。我突然心里暖暖的,我知道他怕奶奶年纪大了不会拔针,所以没离开。那天他离开时已快黎明了。

渐渐长大的我开始离开家乡,身体也渐渐好转,不再那么爱生病,可每次回家时我突然傻傻盼着得一场重感冒,只为他能来给我打一针,跟他聊聊,因为除了生病我实在没有什么机会与他见面,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像秘密一样藏在我心里,连日记里都不敢写。好像除了心里放在哪里都不能珍藏这段美妙的,像白雪一样纯洁的,神秘的情愫。

不觉中就这样他伴着我一起长大了。直到他结婚生子,我也有了自己的感情。

离开小镇后我更是好多年没再见他,长大了才知道这世界上除了打针还有更可怕的事,除了医生还有更可怕的人,我学会了勇敢,不再怕疼。

冬天时我终于在回家的路上病了,妈妈打电话给他,十分钟他就来了,他笑笑对我说:“君君这么大了!是大人了!”

“哥,这么多年你还像以前一样!”我竟然害羞的脸微热。没错,他一点没变,还是那双小小的,笑笑的眼睛。

“打先锋吧,好的快。”妈妈说。

“算了,君君打这个过敏。”他拿过我的手,轻轻的用棉花擦了一下,然后还像小时候一样。

“不怕,闭上眼睛就好了。”然后突然笑了,因为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握紧拳头。

我一点也没有感觉疼。他小心的调节速度。轻轻把手拿开。

“别乱动,你血管很细,好像人长大了,血管没长粗哦。”

“谢谢你,哥。”我笑到僵硬。他还记得我过敏。

“这么客气,记得多喝水,别吃刺激的东西。明天不好,我再来。这个你拿着,感觉要发烧就自己试试,不要等严重了再看医生。”他把一支体温计送给我。

“我会的,谢谢你,哥。”我拿着体温计用力的握在手里。

“嗯,君君长大了,我也老了。”他依然像小时候一样背着药箱快步的离开,笔直英挺。

他没老,他的笑是那么年轻,永远像我小时候印象里的一样,那个早晨的太阳,让人看到希望。

我从心里很敬佩他,他真了不起,永远那么平静,那么温和,没有俗世中的奸诈,欺骗,虚伪。十几年了,他永远无怨无悔的做着这么平凡的职业,他好伟大,我心里突然有了久违的平和。是啊,世人都在争什么呢,无非吃得饱穿得暖,平平淡淡也许才是真正安乐。我把那支体温计珍贵的放了起来。

第二天打针是他妻子来的,他不那么漂亮,可是一样有善良的眼睛,只是这一次我的手可疼了。

听妈妈说她是一个护士,他们已有一双儿女。有自己的车自己的诊所,可是他总亲力亲为。

他应该幸福吧,他的笑那么健康,那么温暖。在这冬天融解了我心里的冰霜。

是的,他一定是幸福的,必须幸福,没有理由不幸福啊。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感情,但他圣洁的可以净化的我的心,让我终于不再浮躁,在快节奏的生活里,在丑陋黑暗的现实中,他像淋雨后回到家的一杯暖暖的咖啡,那么贴心,让我可以微笑。像雨后的彩虹,让我的心喜悦,踏实。

在这不再环保的世界里,他就是我心里那一方绿洲,我会偶尔想念却从没想过拥有,他让我知道生命的美好,健康的幸福。他永远在我心里最纯净的角落微笑着,一想起来我就会微笑!

心里是甜的

你们看过前篇的男孩和女孩了吗?他们的爱情故事还没有结束呢?GO!爱情继续,男孩和女孩是在网络游戏上认识的,他们相知到相恋,过年的时候他们又在网上想见,谁说网恋就不可以类。大年三十的晚上,男孩和女孩都在线上,他们在游戏里打怪物,怪物身上掉了好多新年贺卡,男孩拣起来来偷偷的给女孩发了一张,但女孩不知道,因为好久没来游戏了。不知道还能发贺卡,后来他们在射手公园的椅子那坐下聊天。聊在学习的事情,有开心的和不开心的。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男孩和女孩这些日子都在想念彼此,只因为女孩不想耽误男孩的学习,每次都交代男孩要好好学习,男孩也总是交代女孩要好好学习。男孩对女孩说:“今天我很开心,真的。”女孩也说我也很开心,已经夜里23:00了,男孩对女孩说早点睡觉吧,男孩下线了,女孩坐在电脑屏幕看着男孩消失在屏幕上。他们约好明天在见面,女孩也下线了。

睡梦中还梦见了男孩,她笑的很甜很甜。早上女孩早早起床,等在电脑旁边,上线游戏,听到有声音,是一条消息,是男孩昨天发的贺卡,上面写着:“我很想你,新年快乐。”男孩也上线了,他们头上出现了字HAPPYNEWYEAR的可爱字母,和情侣戒指很像。男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其实在男孩没上线的时候女孩就问过其他的人了。女孩告诉男孩是因为昨天送的贺卡才有的,男孩这才知道了。呵呵傻傻的笑了笑,原来是这样啊。他们一起玩游戏里的五子棋,男孩总是比女孩厉害,女孩老是输,男孩故意让女孩,女孩没看出来,哈哈的笑,笑的好开心。真爱降临,不管相隔多远心都靠的那么近,爱情不就是这样吗?GO!爱情继续!男孩和女孩坐在射手公园椅子上,看着美丽的天空,心里都是那么的甜,比吃了糖还甜。

那时柔情

杏儿和我在同一间办公室上班,大学本科毕业,去年六月在市人才招聘会上被阿伟的父亲,即公司的何副总一眼“相”中,特招进公司,成了我们销售部的一员。

杏儿坐在我的对面,负责销售部的内勤事务,以及客户方面的接待、沟通工作,若未出差,基本上每天都可以见到杏儿。对我而言,杏儿的美丽是众所周知的,也是不可抗拒的。每次面对着她那双天蓝色的会说话的眼睛时,我便感觉到自己看到的是平静而迷人的西湖,同时感觉到自己正慢慢陷入这美丽的湖中,无法呼吸,无力挣扎。

我也知道,在整个公司,自己仅仅是一位才不出众,貌不惊人的毛头小子,工作业绩呢,从去年二季度开始,就像自由落体一般往下直滑,到现在也没有多少回升的预兆。这种状况,对好学上进、聪明活泼的她怎敢有所奢望?唯一让我还有点自信的是,我的写作水平还不怎么差劲,常给公司的内刊投点稿件,写些诗歌、散文、通讯什么的,也偶而有几篇不长不短的文章露脸,并在同事之间起了不小的轰动。

一天,在部里的月度销售总结会上,我和一位同事因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恰好被刚从北京回来的总监逮个正着,结果向我“挑衅”的同事没事,我倒被总监罚写检查。

下班后,同事们一个一个地走了,只留下我还在“冥思苦想”,“奋笔疾书”,一张,两张,写了撕,撕了写,一个小时过去了,要写的检查还只字未存,而脚小却落了半大堆废纸,在吊扇慢条斯理的吹拂下胡乱舞动,象在向我示威似的。

正烦得要命,一个人轻轻地坐到了我的旁边,抬眼一望,是杏儿。“真写检查?我可以帮你吗?”我点点头。“阿剑啊,你知不知道你的业绩已落下很多了,你在上一年可不是这样的……”,她一边帮我写一边轻声地跟我说,“其实,你是很聪明的,也是很勤奋的,只是你不要玩那么多,又是游戏又是炒股的,多花点时间和精力在工作上,你肯定可以追上他们的……”我听着,心里很感动,原来她在默默地关心着我。我想,她的心里也一定有我的。

这时候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检查写完了,杏儿收拾好东西径自走了,在我痴痴地望着她的背影之际,她突然回头憋了我一眼——深深的、幽幽的眼神似一汪清澈的湖水,甜甜的、浅浅的微笑象一缕温柔的春风。心里那些对于杏儿的丝丝缕缕的喜欢,在那一刻便如百川入海般奔涌而出。我想,我是彻底地喜欢上她了。

从此,杏儿的一举一动,一犟一笑,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并激起我强烈的创作欲望。于是,下班后,我一个人偷偷的躲在狭小的租房里不停地写作,把对杏儿的点点滴滴情思都浸透到我的灵感里,都渗入到我的文章中。

一次,公司举行朗诵比赛,长发白裙的杏儿,象天使般地站在演讲台上。当她一开口,我就呆住了,杏儿朗诵的正是我发表在公司内刊上的《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她那带着深情的朗诵,她那充满磁性的声调,使坐在观众席里的我,简直忘了身在何处,神在何方。

朗诵比赛结束后,同事都在猜想杏儿的感情归属,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阿伟。阿伟是公司的人事部长,身高一米八五,不但英俊潇洒,而且多才多艺,曾多次参加市文联举办的征文比赛并获奖,部分作品甚至被省市报刊转载。也许是由于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原因,阿伟常跟杏儿在一起,无论是班前或班后,都可以看到他们出双入对的身影。阿伟在蓝球场上奔跑运球时,杏儿也为他欢呼加油;阿伟在出差归来走上楼梯时,杏儿常为他笑脸相迎……是啊,他们是多么般配的一对啊!而我呢……身高不过一米七零,而且瘦弱不堪,地位低下,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销售而已,哪能与阿伟一争高下啊?虽说也能写一些无关痛痒的文章,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真是沮丧、悲哀到了极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撕掉《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的,看着破破烂烂的纸屑一片一片地从12层的楼上飘荡而下时,我似乎受到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打击,本来充满希望的内心开始变得冰冷起来,我决意要把杏儿从我的记忆载体中抹掉,而且是永远,永远……

此后,杏儿偶尔也向我请教工作方面的问题,但我只是很勉强且十分冷淡地对待她。我一直都在提醒自己,杏儿和我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我不能陷入那汪深深的湖水之中。

少年不知愁滋味,最是伤感离别时。转眼三年过去,又到公司人事调整阶段。杏儿如愿以偿地被分到上海总部,做了总监助理,阿伟调任华南区付总,而我呢,因销售业绩不佳,只能呆在湖南留任观察,继续做我的分区销售。

告别晚会上,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会场一角,心中虽然颇感失落,但不知什么原因,想得最多的仍是杏儿,但想又有什么用呢?“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不知什么时候,杏儿已坐在了我的身旁。面对着她那双湿湿的、幽幽的眼睛,我脑中闪现的仍是烟雨朦朦的西湖,口中不知说什么才好。我隐约感到她似乎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可是她没有开口,只是端着暗红的葡萄酒浅浅啜饮着,然后柔柔地略带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就走了。那一眼深深地刻在了我心里,使我至今想起来都心痛不已。我明白,我的心从此再也走不出那美丽、宁静、幽深、怨怼的“西湖”了。可是我没有勇气去公开它,更不能坦然地走进这美丽的“西湖”,因为我害怕拒绝,害怕耻笑,更害怕失去!

于是,我带着深深的遗憾和伤痛与杏儿告别了,且再也没有与杏儿联系过。

一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收到了杏儿的一封E-MAIL,信上只写着短短的几句话:“阿剑,当初你是在逃避我吗?是不是你没有勇气向我表白?其实,你在我心里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虽然你不愿读懂一个女孩心灵深处的柔情!而现在,我只能送上我深深的祝福了:祝你早日找到你心爱的另一半,并永远幸福,天天快乐!”

读着杏儿的E-MAIL,我再次呆住了:那汪湛蓝湛蓝的湖水,以及那湖水中的深深柔情,原来我一直都没有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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