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奇斗艳,这词很适合现在的阎炽和南空煜。
明日缡茫然加淡定的置身其中不做评论——其实是不知道该有什么评论。
要出门啦,明日缡已经非常习惯和阎炽出门,自觉的穿好衣服,拎起小包包就走。
“小缡……”无比哀怨的南空煜的声音,“你要把我自己丢家里?”
明日缡当然点头:“是啊,我和阎炽去。”
阎炽得意的扫了某人一眼。
“可是以前我从来都是跟着你一起出门的啊!”怎么能就这样忘记我抛弃我?我现在是人不是猫!
明日缡侧头想了想,笑笑:“是哦,涕涕,我们一起去吧!阎炽开车,后排有位置!”
南空煜于是笑了,尽管心里哀叹,我有名字叫南空煜啊,别叫我涕涕啦,鬼难听,怎么能配得上如此玉树临风的我?!
阎炽却黑了脸:我是司机?让我当司机?
南空煜再见明日缡,其实感慨很多。还是猫的时候,总觉得只要迁就她就好,宠她就迁就她,既然她喜欢宅,就让她宅,让她网购,让她出门一身行头复杂奇异,不会做饭又不愿意出门,那就叫外卖,只要它陪着就好。在冥界时候,虽然是在打扫小冥王阎炽的别墅,对于猫而言,这样的工程可是巨型浩大。
那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脑袋就一天天的清明了,仿佛再次长大。后来,鬼管家告诉他,是阎炽救他的修为渗入他的灵魂,帮他成人了。最后,聚集好魂魄,他终于化身为人,只是肉身透明,所以也不能出来那么快,他也就到处走走看看去了。
他发现,原来他对明日缡的宠爱,其实就是一种伤害,没有一个人能够真的可以与人毫无交际,鬼也一样,冥界里鬼于鬼之间的一切,也都是要各种交际的。明日缡这样的宅,是病。当他终于可以回来,准备用自己新的见解和见识让明日缡改变,却发现,阎炽已经全部做到了。
不再惧怕白天,不再惧怕出门,不再惧怕见人,衣服时尚好看,走起路来不再低头佝偻,挺起胸膛走的似乎自己是个公主,比起去地狱法庭时候还要貌美和灵气,还要有魅力。
明日缡的脾性他很清楚,当初他试图改变她任何一个习惯都费尽心思还不一定见效,阎炽一定吃了不小的苦头吧?!
一起坐着车出门,明日缡还会跟着车里的CD唱着歌,婉转好听。
还有,此时,三人围坐餐桌,上来一个汤,他站起来要打汤,明日缡已经起身,拿起三人的碗,帮他们都盛了汤,动作自然,利索,好看——以前的毛毛躁躁,以前的各种让人风中凌乱的行为,几乎找不到踪迹。
南空煜笑着,温煦如阳,给明日缡剥虾壳。以前明日缡喜欢吃虾,可就是不愿意剥壳,现在,他要……
“小缡,给你。”阎炽已经迅速剥好一只虾给明日缡了。
南空煜有些发愣,这是小冥王吗?竟然会这样伺候明日缡这么一个半神半人的人。阎炽动作自然,驾轻就熟的剥虾,布菜,添饮料,目不斜视,放佛身边的南空煜是透明的。
这么一来,南空煜反而吃得很舒畅很放心了,也好,小缡长大了,我也放心了。
阎炽却纳闷了,这灵猫不是应该恨得牙痒痒的吃不下么?怎么吃得那么畅快?难道是因为人吃的东西比猫吃的要好吃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