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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讨厌罗密欧的朱丽叶 (1)

黄昏的街道上,人群三三两两。一阵清脆的歌声由远及近——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摩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你在橱窗前凝视碑文的字眼,我却在旁欣赏你那张我深爱的脸……”秦芳和钱珊珊哼着歌从远处走来。

飞扬的青春,朝气的脸庞,引得行人纷纷注目。

珊珊用手肘顶了阿芳一下:

“喂,今晚周杰伦在体育馆举办演唱会,要不要一起去看?”

阿芳的家境不是很好,她不愿意增加父母的负担:“票太贵了,还是算了吧!在家听CD也是一样。”

“去嘛去嘛!难得一次,”珊珊一边撒娇一边央求,“再说,听CD哪有在现场来得刺激,我平时最喜欢听他那首《爱在西元前》”

珊珊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

周杰伦的演唱会真的好难得,阿芳想,也许可以试着放纵自己一回。假如超出家里的预算,就出去打工。决心一下,心情顿时大好,她看了珊珊一眼,合着她的拍子一起唱起来:

“我对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布达米亚平原……”

忽然,阿芳不动了,身边达芙妮专卖店的橱窗里、一双红色的新款高跟鞋吸引住了她的目光。

“阿芳,你想买鞋啊?”

珊珊试探着问。

阿芳看了看自己脚上的旧皮鞋,又看了看橱窗里的达芙妮,轻轻地摇了摇头。

一千二百元的标价毕竟不是像她这样的穷大学生能承受的。

“我们走吧。”阿芳笑了笑,拉着珊珊往前走去。

忽然,一辆红色跑车急驰而来。

车子碾过路边的水坑,溅了二人一身水。

“喂——,你是怎么开车的?”

火暴的珊珊顿时破口大骂。

“怎么啦?”潘彬彬茫然地从车里探出头。

“你说怎么啦?”珊珊一边用力擦衣服,一边大声抱怨,“好端端地,溅我们一身水!”

彬彬下车看了看,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二位,我不知道这儿有个大水坑。”

“潘……潘彬彬?”珊珊抬头之际,看到彬彬,顿时眉开眼笑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没关系,没关系,都是我们自己不好,不该靠这个大水坑太近。”

“珊珊。”

阿芳狠狠地瞪了珊珊一眼,珊珊眼里全是彬彬,丝毫没有察觉。

彬彬不经意地转头瞟了阿芳一眼,愣住了。作为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彬彬身边从来没缺过女孩,可是却没有一个像眼前的她那么能打动人心。

奇怪,彬彬想。论美貌,她算有几分姿色,但比不上他远在美国读书的青梅竹马宋凯西,论温柔,英德学院里想对他温柔的女孩多了去了,他想要,可以从学院的前门排到后门,连缝隙都插不进,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阿芳对于彬彬放肆的目光本能地抗拒着。

对了,是倔强,这女孩有股子倔脾气,让人有忍不住想去征服她的欲望。念及于此,彬彬不由自主地笑了。

这时,一个戴墨镜的女孩拎着大包小包从商店里出来。

“彬彬,帮我拿一下东西。”

"OK!”

彬彬飞快地从皮夹里抽出两张百元大钞,塞进阿芳手里:“你们把衣服拿去洗洗,我还有事,先失陪了。”

说完,他上前接过那女孩手里的东西,往跑车后一抛,准备离开。

阿芳顿了顿,忽然跑上前拦住他的车子。

“你刚才已经为你的行为道过歉了,这些钱我们不需要,请你拿回去!”

“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表达我的歉意-—”

“表达歉意靠的是诚心,不是钱,别以为有几个钱就了不起,我告诉你,这世上有很多事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阿芳把钱往彬彬手里一塞,拉着珊珊转身就走。

彬彬凝住了。

他身后的女孩轻轻地推了他一把:“彬彬,你走不走啊?”

“走,走,当然走。”

一列轻轨飞驰而过。阿芳头也不回地往轻轨站走去。

珊珊跟在后面,嘟着嘴抱怨:“哎,你吃错药啦?干吗跑过去把钱还给他?你知不知道,二百块钱正好能买两张周杰伦演唱会的票,反正他有的是钱,区区一二百块对他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你呀,真是的……”

“我生平最看不惯的就是那种喜欢拿钱砸人的纨绔子弟,手上有几个钱就自以为不可一世,好像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要屈服在他的金钱之下,我这么做是要他明白,不是什么事都能靠钱来解决的,这个世上还有许多不为金钱所动的人,你明白吗?”

“我不明白,我只知道,本来我们可以省去一番唇舌,直接去听周杰伦的演唱会,现在又要大费周折地编谎话来骗父母掏钱了。”

“好了好了,别抱怨了,最多我请你吃冰淇淋,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

轻轨驰进站台。珊珊挽着阿芳往里挤去,二人靠窗坐下。

“喂,你知道刚才那个男的是谁吗?”珊珊歪着头,一脸兴奋地问。

“不知道。”

“他就是我们学院建筑系最出名的白马王子潘彬彬,人家不但长得好,家世好,就连成绩也是系里数一数二的,大家都叫他小贝。”

“什么小贝,我看他可比贝克汉姆差远了。”

阿芳有点不屑。

“不是贝克汉姆的贝,是贝聿铭的贝,造卢浮宫金字塔的贝聿铭你没听过吗?你也太孤陋寡闻了。那你知不知道刚才坐在车里戴墨镜的那个女谁?”

“谁?”

“我们学院的外语系之花苏雪,你想想看,连一向眼高的苏雪都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可想而知,他的魅力有多大了。”

“是吗?我怎么没感觉出来?”

“你的审美眼光一向都有问题,在你眼里只有那个什么杰克麦克的,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喂,我再郑重向你声明一次,我跟麦克只是普通朋友,我们俩没什么,你别老是把我们俩扯在一起,Understand?”

麦克是阿芳童年时的邻居,后来全家都搬到外地去了,四年前他大学落榜,来上海的大酒店当门童,二人才再度有所接触。阿芳身边的人都看出麦克对她的那点痴,只有阿芳自己,始终认为麦克只是她的好哥哥。

“你没什么,并不代表他也没什么。我觉得他对你挺有好感的,要不然他也不会有事没事老往你家跑。”

阿芳假装生气,作势要打珊珊。

“好好好,不说不说。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潘彬彬长得实在是太帅了,要是我将来的男朋友能像他那样,就算要我折寿十年,我也心甘情愿。”

“既然你那么喜欢他,你就去追他啊!不是有句老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吗?你们之间才隔了一层纱,你一定有机会的。”

“好哇,你敢笑我。”

“谁叫你那么花痴。”

公路上,彬彬悠闲地驾着车。

阿芳倔强而美丽的身影一次又一次地在他脑海里盘旋。

“彬彬,你跟嘉俊是同学又是好朋友,他毕业找工作的事就拜托你了。”

苏雪是彬彬最好的朋友林嘉俊的女朋友,一个典型的上海女孩。

苏雪无奈地说:“他不像你,家里有钱,什么都不怕。现在毕业的大学生那么多,竞争又那么激烈,像他这样算不上优秀又算不上差的人,很难在上海站稳脚跟。”

“你放心,我和嘉俊那是什么交情?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会跟我爸爸说的。”

苏雪看了彬彬一眼,如释重负。

“苏雪,”彬彬假装不经意地问,“刚才那两个女孩——”

“很脸熟对吧?她们是我们学院中文系一年级的新生,我记得她们来报到的时候,我帮她们登记过。”

“那——你知不知道那个卷发女孩的名字?”

“大少爷动心了?”

“瞧你说的,我不过随便问问,你不说就算了。”

“她叫秦芳。”

阿芳家住在离市区不远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弄堂里,住在这里的人,家境多半不是太好。

就拿阿芳家来说,她父亲秦福生白天在广告公司帮人画海报,晚上还要兼职替人送机票,一个月下来勉勉强强赚个千把块,只够日常开支;她母亲韩敏珍就更不用说了,摆个小摊卖水果,还常常被工商人员罚款什么的,一来二往,哪还赚得到钱?再加上阿芳和弟弟阿风的学费、杂费一大堆,一家人常常捉襟见肘,四处借贷。

不过,家里再怎么辛苦,敏珍都不会让两个孩子受委屈。她总会想方设法,让他们感觉不出自己跟同龄的孩子有什么不同,所以阿芳和阿风的心态一直很好,从来没有因为贫穷而抱怨过什么。

“妈,我回来了。”

阿芳走进厨房的时候,敏珍正在做饭,她看了女儿一眼。

“今天怎么这么晚?”

“系里搞活动,走不开。哦,对了,妈,英语四级快开考了,两边跑不方便,最近我可能要在学校里住一阵。”

“你自己安排吧,来,先帮我把空心菜摘一摘。”

阿芳一边摘菜,一边盘算着该不该向母亲提出想去看演唱会的事。

“妈,你知道钱珊珊吗?”阿芳拐弯抹角地道。

“当然了,她不是你最要好的同学吗?”

“嗯,就是她,今晚她约我去听周杰伦的演唱会。”

“要多少钱?”

“最便宜的票好像要一百。”

敏珍面露难色。

阿芳不想母亲为难,一笑:

“算了,我只是随便说说,不一定要去的,反正我还有周杰伦的CD可以听。”

阿芳继续摘菜,眼底不经意地流露出失望的神情。

敏珍想自己不能给儿女们过好日子已经够委屈他们了,更何况阿芳还这么懂事,从小到大,甚至连夏令营都没参加过。

敏珍偷偷背转身去,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零钞,一张张仔细地数着。

“这里只有八十四块,你先拿着,剩下的等你爸回来,我向他要。”

敏珍把一叠皱巴巴的钞票塞到阿芳的手里。

阿芳小心翼翼地试探:“这些钱你没有急用吧?”

敏珍一笑:“暂时没有。”

阿芳雀跃地在母亲脸上亲了一口。

福生从外面进来的时候,阿芳正在收衣服,她看到父亲一脸沮丧,不敢去惹他,放下衣服,偷偷地溜进了厨房。敏珍还在炒菜,阿芳慢慢地走过去,低声道:“爸回来了,他今天的心情好像不太好。”

时钟滴答滴答地响着,屋里静得一点声音也没有。福生坐在一边猛抽烟。

韩敏珍看了他一眼,知道他不想在孩子面前说心里话,忙转身看看女儿:“阿芳,你不是约了同学看演唱会吗?时间差不多了,你去吧。”

“福生,你那儿有没有零钱,给她二十块。”

福生掏出二十块给阿芳。

阿芳接过了钱,看了父母一眼,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但既然父母不说,她也不好多问。

“爸,妈,那我先走了。”

福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敏珍。

她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叠厚厚的人民币:“这——?”

“公司知道我在外面替人家送飞机票赚外快,这些是遣散费。”

夫妻俩相对无言。

阿芳走到弄堂口,见麦克踩着自行车带着阿风摇摇晃晃地从远处过来,顿时板起脸:

阿风,你怎么这么晚回来,妈忙了一天已经够累了,还要为你留饭热饭,你好意思吗?麦克,你也真是的,明知道家里为他操心,还带他到处疯!瞧,把他的心都玩野了。”

麦克想解释些什么,被阿风打断:“姐,我们不是去疯,我们是去打篮球,现在不是提倡全民健身运动吗?我算过了,到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我正好二十三岁,如果我现在练习的话,到时候说不定还能为国争光呢。’

阿风调皮地做了个鬼脸,转身入内。

对这个弟弟阿芳向来没什么办法,她轻轻地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阿芳——”麦克追上去,怯怯地叫了一声。

“你去哪儿,要不要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约了同学看演唱会。”

麦克似乎觉察到阿芳不愿意他跟着,不禁有点失望:“那,我在你家等你。”

“到底什么事?”

麦克摇了摇头。

阿芳一笑:

“既然没事就早点回去休息,别忘了,你明天还要去酒店上班呢。”

阿芳一笑,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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