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谚语有云,“树木结疤的地方,就是树干最坚硬的地方。”所以,才会有人不顾疼痛,孜孜不倦的掀开心上的疮,只为令自己更加坚强。所以,当年的朱卫茵听到有关李宗盛移情林忆莲时,她没有哭泣吵闹,而是在每晚主持电台节目的最后,一遍又一遍重复播放《他不爱我》。
“我知道他不爱我,他的眼神说出他的心。我看透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他不爱我,尽管如此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莫文蔚凄沧的唱,我不知道,海峡那头的朱卫茵是否如我一样,昂起头咬紧嘴唇,却仍然泪流满面。
那一年,朱卫茵的丈夫心里,闯进另一个女子。而我偷偷爱着的那个男子,心里也住着另一个女子。他爱了一个女人7年,从高中到大学。早春的黄昏,他抱了一束白玫瑰上门,哀哀地求她听他解释,她很无情地将花扔在地上,转身去了洗手间。他落寞地背影渐远渐远,我不假思索地冲出去叫住他。
“她今天心情不好,不是针对你,你别太在意。”他目光如炬地逼视我,突然抬起胳膊将我逼到墙角,很粗暴地吻我。我想喊,嘴巴却被他滑腻的舌头填满;我试图挣扎,双手却被他强有力地攥着。眼泪顺着眼角滚下来,流进我们的嘴巴里,又咸又涩。
纠缠了2分钟,他抽回舌头松开手,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是气疯了。”我说不要紧,因为我爱你。他吃惊地瞪着我,足有半秒,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要不,我们聊聊?”我傻傻地点头,接过他递回来的手,小心翼翼地握着,生怕他察觉到我手心在冒冷汗。
他的床头贴了一张那个女人的黑白艺术照,“你那么爱她,我一直很羡慕她。”我的话说了一半,他的吻又盖上来了,一只手调皮地穿过我的短裙,一寸一寸地挪到我大腿根部。突然,他宽大的手掌攀上我的臀。我像只受惊的小鹿,一动不动地任由他吮我的耳垂,摩娑我的臀。“我想要你,行吗?”我全身紧得像块岩石,战战兢兢地问他“为什么想要我?”他柔软的舌头饶有律动地在我脖上跳蛇舞,所以他含糊不清地说“就是想要,没有为什么。”
我背向床躺下,像一株伐倒的木桩,绷直而僵硬,他除下了我的裙子和衣服,只留下那套粉色的“爱慕”内衣裤。他的手探向我胸扣时,我惊得一跃而起,缩在床头将枕头挡在胸前哀求“不可以,我还没准备好。”
他醒的时候,我已经走了。我们再有没有联系,直到去年在街上偶然撞见,他讪讪地说“对不起,那天喝高了,好在你没有答应我。”我故作吃惊地问:“什么事值得道歉?我都不记得了。”
其实我从来没有忘记,一刻都不曾忘记:他一直爱的女人,是我的姐姐。他们分手那天,他喝醉了闯到家里来送花求和。他不由分说地夺走了我的初吻,但我保住了自己的初夜。11年如白驹过隙,我始终未能抹去他留在我唇边的气息。每每想起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耳畔便不由自主地流动起熟悉的旋律,“我看透了他的心,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他的回忆清除得不够乾净。”我想,纵使时光倒流,我也无法“乘人之危”占有他的全部,即便那是我朝思暮想的一刻。
因为我清楚的知道,他不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