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晴真的疯了,她的疯完全是凌风造成的。
两年的时间,凌风两次悄悄离开,每一次都是在林婉晴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可以说,林婉晴整整找了他一年又一年,最后一次凌风竟然特别的愚蠢,用的是装死。
她已经爱凌风爱得发狂,爱到把自己当成是他。
开始的时候是自言自语,再后来就学习他的说话,学习他的走路,穿他的衣服。
几个月前,林婉晴从外面返回来的时候完全改变了样子,女孩子的心彻底凉如死灰。
她还准备了好多飞刀,把自己当做凌风,将飞刀来回发射,以至于将小区所有住户的玻璃打的一块不剩。
整个小区的人都感到了恐惧,这要是伤到人怎么办?于是就给精神病院打了电话,将女孩子送到了青山精神病医院。
凌风的心非常的痛,赶到了愧疚跟无奈。
从前,他觉得自己是特工,刀里来剑里去,整天除了杀人就是被人追杀,根本不能给女孩子想要的那种生活。也不想心上人跟着他提心吊胆,所以只有选择放弃。
但他没想到自己的离开对林晚晴来说简直是生不如死,女孩子竟然会疯掉。
他的心在流泪,在滴血,跟刀子捅一样难受。或许当初自己辞去特工的工作,离开保龙飞鹰特战队,女孩就不会变成这样。
“晚晴,对不起,都怪我不好,你放心,我会用自己的一生来保护你。”凌风打定了注意,打算将林婉晴接回去,照顾她一生一世。
当天上午,他就跟医院申请,将林婉晴接回了家,住在了林婉晴从前的那个公寓里。
那是一套老房子,是林婉晴的父母在世的时候留下的,她的爹娘在她毕业那年就相继去世了,没有兄弟姐妹,是独生女。
两年前,凌风第一次跟林婉晴见面,女孩子遭人追杀,他们也是一起住在这里。
他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先把汽车开进了车库,然后拉着女孩的手上了楼,走进了房间,就开始收拾屋子。
他说:“晚晴,你先坐一会儿,不要乱动,我去收拾屋子,然后做饭。”
林婉晴呆呆地看着屋子里的一切,现在她什么都不认识了,不认识凌风,自己从前的住所也不认识了。脑子里一片迷茫。
凌风难以相信女孩会疯成这样,真的担心她忽然打开窗户跳下去,所以一边收拾,一边往这边瞟。
屋子里很脏,好久没有住人了,到处是灰尘,有的地方还结起了蜘蛛网。凌风忙活开了,一点点打扫,厕所,客厅,厨房,全部清理了一遍。
他像个在远方工作的丈夫,忽然回到家,亏欠了妻子很多那样拼命地劳作,用来补偿。
所有的一切收拾好,屋子里干净了很多,然后就放水让女孩子洗澡。
他把女孩子拉进了洗澡间,在帮着女孩脱衣服的时候,他的手颤抖了一下。那种激动跟羞涩立刻荡漾起来。
他觉得这样不好,可是又怕她出危险,犹豫了一下还是帮着她将衣服解掉了,女孩光洁的皮肤就一览无遗。
林婉晴的身材还是那么美好,肌肤白嫩如雪,浑身散发出少女迷人的香气,凌风的心就更加荡漾起来。
现在,他已经彻底忘记了羞涩,内心充满的只有愧疚,他已经完全把她当做了妻子,当做了身体的另一半。为了爱情,什么颜面,尊严,道德,统统见******的大头鬼去。
林婉晴是我的,我们是夫妻,是两口子,站大街上你们也管不着。
所以他咬咬牙,还是解开了她所有的衣服,将她处理得一丝不挂。
然后他抱起她,将她放在了浴盆里。
浴盆里早已放满了水,调到了不凉不热。
凌风发现林婉晴瘦多了,更加苗条,腰肋间的肋骨都显露了出来。
这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后果,女孩身后的脊椎骨摸起来像蒜头那样根根凸出。凌风没有被女孩的身体搅得心神不安,反而被她的苦难弄得真想大哭一声。
他轻轻帮她撩着水,用浴巾擦拭着她身体肤,水珠成串滴下,划过羊脂一般嫩白光滑的皮肤,水段子一样泛起淋淋波纹。
凌风的眼泪也跟水柱一样哗哗的向下掉。
他是个多愁善感的男人,也是个坚强的男人,钢起来像虎,柔起来像羊。
他不是不会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林婉晴嘻嘻哈哈,凌风帮她搓着背,她却撩着水傻傻笑个不停。
他劝她别闹,还帮她撩起秀发。
给傻子洗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傻子不会配合他,费了老大的力气才帮她洗干净。
他又找来林婉晴平时穿过的衣服,帮着她穿在了身上,从洗澡间出来以后,女孩子就光鲜亮丽,跟从前一样漂亮了。
锅里蒸好了大米饭,炖好了鸡腿,凌风又炒了几个菜,将饭菜端上餐桌,这才说:“晚晴,吃饭了,你还记得不?当初你第一次为我做饭,我说你做的非常难吃,好像是化学药品。
再后来,你为了我还亲自跟大师傅学习,专门为我做菜。
其实那次,我是故意逗你生气的,因为你生气的样子十分的好看,小嘴巴噘起来天特别的性感,能拴住一条毛驴子。
我喜欢你生气的样子……你看,我现在回到了你的身边,天天为你做饭,以后咱俩就在这里过一辈子,你说好不好?”
“格格格,格格……”林婉晴还是笑,抬手捏了他的鼻子一下。
“你真调皮,来,吃饭……我喂你。”
他用筷子夹起米饭,往她的嘴巴里填。给傻子喂饭也是力气活,因为她同样不配合,弄得满身都是饭粒,还好凌风有耐心,一点也不生气。
凌风忽然觉得自己很猥琐,堂堂国家一级特工,现在竟然做起了家庭主夫,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可笑。
但是他乐意,乐意这样伺候女人一辈子。
饭后,到了睡觉的时间,凌风帮着女孩换了睡衣,让她睡床,自己就打了地铺。
看着林婉晴睡熟的面孔,细长的睫毛,嫩圆的脸蛋,凌风浮想联翩。他决定让女孩子恢复记忆,彻底将她治好,要不然自己死不瞑目。
说到医生,凌风想到一个人,就是他的师哥鬼医王秋生。
王秋生可是天下神医,如果他治不好的病,到那家医院也别想治好。
关键是找他不用花钱,管饭就行,而且如果治不好的话,还可以指着他的鼻子骂他。
凌风拿出手机,拨响了王秋生的电话。
王秋生是三天以后赶过来的。
其实他们分开也没有多久,还不到一个月。凌风头脚从大雪山上下来,保龙飞鹰的人后脚就下山了。
因为那个火山湖距离大雪山的山脚已经不远了,再没有任何危险。
王秋生进门就是一声惊叹:“我曰,老七,你他妈行哈,成家庭主妇了,啥时候变宅男了?这不是你的一贯风格。”
凌风说:“人是可以改变的,晚晴为了我改变她的一切,我为了她同样可以改变自己。六哥,你帮我查一下,看晚晴的病能不能治好?”
王秋生不敢怠慢,首先翻开林婉晴的眼皮,看了看女孩子的眼底,然后抓着林婉晴的手腕,感受了一下她的脉搏,最后掰开她的嘴巴,看了看她的舌苔。跟相牲口差不多。
然后王秋生手缕长髯摇头晃脑,闭着眼睛沉思了一下。
王秋生是没有胡子的,这是他的毛病,王秋生的爷爷就这毛病,每次为病人诊断完毕,都要手缕长髯闭目沉思。久而久之,王秋生也学会了爷爷的习惯。
只不过他爷爷王炳林捋的是胡子,王秋生捋的是空气。
“六哥,你那来那么多的零碎?晚晴的病到底怎么样?你倒是说啊?”
王秋生长叹一声:“哎,冤孽啊,晚晴的病是竭嘶底里大脑皮层极度活跃莫尔登斯症候群?”
“啥?你说啥,什么莫尔登斯?什么症候群?”
王秋生道:“喔,这是专业术语,说白了就是相思病,因思成病,想男人想的……因为整天想一个男人,大脑皮层长期处于活跃状态,打乱了身体的内分泌,久而久之精力崩溃,神经开始错乱。
这就叫精神病,他现在已经谁也不认识了,满脑子都是那个男人。整天在幻想,想的也是那个男人。”
凌风的表情再次痛苦起来,王秋生不愧是神医,一看就知道晚晴是相思病。
林婉晴就是想凌风想的,这几天晚上睡觉,一只在呼唤着凌风的名字。满脑子的凌风。
“那到底有没有办法治疗啊?你到是说啊?”
王秋生继续捋空气:“吃药是不管用的,精神病就是心病,心药还需心药医。她的大脑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因为整天想一个人,血液长期冲压大脑,以致部分脑血管崩裂,而崩裂的这部分脑血管,没有影响到她的行动,只是影响了她从前的思维,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个凌风。”
“对,是这样的,六哥我求求你,一定要帮我治好晚晴。”
王秋生说:“可惜我的医术没办法治好她。”
“废话!你不是神医吗?想不到是个江湖骗子,靠!!”
王秋生道:“我的确是神医,可根本无法帮人换大脑,如果想治好林婉晴,只有一个人。”
“谁?”
“陈教授,陈教授哪儿有一部转基因密码机器,专门转换修复人体的基因,估计也应该可以修复人的大脑。
转基因密码机器不但可以转换人的基因,也可以转换人的思维。就好像电脑文件一样,可以修复,可以储存,可以来回的转换。”
凌风一拍膝盖说:“好,我去找他!!”